Page 13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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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捷運路線評估





                 一、決定列車載重乘客數

                     本項因素須考量電聯車之負載能力及旅客乘坐之舒適度。以高運量捷運電聯車為例,以
                 5 人立位密度做為列車運轉計畫及車輛採購之依據。

                 二、營運速度
                     有關列車的營運速度,包括列車於路線上的加速度、減速度、最高行駛速限……等特性,

                 而其綜合之表現則為平均行駛速度。影響列車平均行駛速度之因素,除了系統本身特性的差
                 異之外,路線條件,如:坡度、曲率、站間距離……等對列車所產生之速度限制,以及列車

                 停靠站時間的長短,均為平均行駛速度的重要變數。
                     以臺北捷運高運量系統為例,列車平均營運速率以 34km/hr 來計算。以臺北捷運中運量
                 系統環狀線為例,依路線條件採不同的考量,列車平均營運速率第一階段以 34km/hr 來計算,

                 第二階段則以 35km/hr 來計算。
                 三、營運線上往返里程

                     本里程即列車於營運服務時來回所運行之行車距離。在計算其行車距離時,其路線長度
                 或站間距離除非有特殊重大因素考量外,通常不會有大量變動,即或於設計階段有些微調
                 整,亦不致影響列車需求數估算結果。路線兩端點之列車迴車時間約 3 ~ 5 分,利用站前橫

                 渡線(Cross Over)之迴車時間為 3 分鐘,站後或站前袋式儲車軌之迴車時間以 5 分鐘計算,
                 環行營運列車迴車時間為 0 分鐘。

                 四、最短發車班距
                     依據運量需求預測尖峰小時最大運量及列車乘載容量,決定尖峰所需之發車班次數與

                 班距。
                 五、備用列車率

                     備用列車係為列車臨時故障或進廠檢修時,用來補充線上營運列車之不足,一般高運量
                 之備用列車數為列車營運需求總數之百分之十,即

                       列車需求總數=營運列車數 ×1.1;
                     中運量之備用列車數文湖線及萬大線以營運列車數之百分之十五,即
                       列車需求總數 = 營運列車數 ×1.15;

                     環狀線備用列車數為列車營運需求總數之百分之十,即
                       列車需求總數=營運列車數 ×1.1;
                     餘數進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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