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捷運技術 第48期
P. 66
62 胡以琴、孫以濬 臺北捷運總顧問與捷運工程發展—回顧與期盼
一、前言
臺北捷運在 1980 後期至 1990 年代是國際知名的大型交通建設計畫。當時由於是國內首
度辦理捷運工程建設,為達到捷運系統的安全標準,須將系統與設施充分整合;而當時國內
技術人才相關經驗不足,因此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於規劃設計建設期間聘用國外顧問來協
助推動此一重大建設。在顧問群中,最讓民眾感到神祕不解的,首推總顧問。由於當時國內
民意逐漸高漲,議會對於總顧問質詢不斷,在媒體中為總顧問塑造了各種未盡真實的面相。
今日捷運功過已有公論,回首前塵,感念當時也曾為臺北捷運盡心盡力工作付出的總顧問同
仁,特為此文,以為紀念。然而由於年代久遠,而且個人參與計畫有限,僅能根據作者記憶
所及,盡力紀錄。
臺北捷運總顧問初期由英國 BMTC 公司擔任,之後自 1987 年起由美國捷運顧問公司
(ATC) 接手長達八年時間,本文內容是以 ATC 時期的工作為背景。
二、捷運局的人才培育與技術移轉政策
在討論總顧問功能執掌之前,先要探討捷運局影響深遠的人才培育與技術移轉政策。由
於捷運局期盼國內早些能獨力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對於整個捷運計畫人力配置都早有規劃,
並特別重視技術移轉。此具前瞻性的政策為臺灣捷運建設推動培育了眾多人才。
對總顧問的要求,捷運局就是依照此人才培育與技術移轉大架構的精神辦理。也因此,
總顧問合約內包含有外籍總顧問與本地總顧問,本地總顧問人員是由國內工程顧問公司調
派。第一、二期合約由外籍總顧問主導計畫推動,而到第三、四期合約,則以捷運局與本地
總顧問為主。在總顧問編制內,每一位外籍總顧問主管,均有一位本地總顧問出任副主管,
以便充分吸取計畫經驗。這樣的組織架構,除了為國內培育了許多具有跨部門整合能力的總
顧問技術人才外,也藉由合署辦公,將捷運計畫的推動方式與計畫程序完整移轉給捷運局與
本地顧問公司,對國內捷運建設推動具有重大影響,詳見本文第四節。
在細部設計顧問部份,淡水線隧道與高架路段先發國際標,由國際公司主標,但捷運局
要求國際顧問公司與國內顧問公司共同合作辦理;此外,嚴格要求國內公司所占份量與技術
移轉內容須達到一定標準;而平面段部份則由國內公司自辦。在車站設計部份,考量當時國
內建築師事務所規模不大,而將淡水線車站細部設計先納入總顧問合約,由外籍總顧問督導
數家國內建築師事務所共同辦理,以加速推動淡水線的細設與施工;而後面各線的車站設計
則一併納入細部設計合約辦理。
至於新店線與後來陸續推動的南港線、板橋線、中永和線的細部設計合約中,則逐漸加
重國內顧問所占份量;且陸續辦理由國內顧問公司主標的細部設計合約,在這些合約中若有
國內顧問感到技術不足部份,則由其視本身技術所需自行聘請國外顧問辦理。這樣的技術移
轉政策,為國內顧問公司在細部設計方面立下相當堅實的基礎,而以當時的中華顧問工程司
與中興顧問社累積人才最多。
三、總顧問的功能與執掌
捷運建設的推動牽涉層面極廣,對民眾生活影響亦多,因此除了技術上需要高度整合,
方能達到安全的標準之外,對外牽涉界面尤多。例如系統技術、水平與垂直線形配置、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