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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48 期                                             97



                                                      五、結論



                 關於一個鐵道站區開發個案是否成功,實在難以界定。一般所謂的站區開發成功,主
            要是針對土地開發的商場部分而言,只要看到站區商業繁忙的景況,很難說它是不成功的
            個案。然而若以比較廣泛的客觀角度看待鐵道站區開發,其實有潛力進行商場開發的站區
            在比例上應屬少數,多數的站區仍然只是維持著基本的旅運機能,也很難說這樣就是不成
            功的站區發展。因此,鐵道站區的開發是否成功,應該視乎其目標是否達成為判斷依據。
                 本文最後歸結站區開發的成功的要件如下:
            1. 合理的目標設定
               於車站的未來發展,應該有一明確以及合理的目標。目標應該合乎其發展的客觀條件,
               諸如都市區位條件、土地資源、不動產的市場、都市社經狀況等。
            2. 有效的開發策略
               若是最單純的車站發展,僅止於旅運的服務,基本上毋需討論開發策略,而簡單的附屬
               機能如小型商業,大致上也談不上開發策略。需要進一步論及開發策略者,主要乃是

               針對一定規模以上的鐵道站區整體開發,現階段可茲運用於鐵道站區的開發方式甚為多
               元,包括設定地上權、促參模式、都市更新、區段徵收以及市地重劃等。
               以新橫濱車站地區為例,並非一開始發展就很順利,亦歷經長達十餘年的發展緩慢或停
               滯,此種現象並非罕見,許多大規模的站區發展,所需要的開發時間往往緩慢,而難以
               論斷其是否有機會達開發成熟的一日。新橫濱車站地區真正開始快速發展的契機,在於
               另一條新設鐵道與其交會共站,如此一來新橫濱站區就不再只是單純的旅行線上的一
               點,所在的區位條件有很大的不同,此後又施以一連串的都市振興手段,如舉辦國際運
               動賽事,鼓勵企業進駐站區等等,新橫濱站區的發展才漸入佳境。
            3. 階段性規劃與設計
               站區開發的規劃與設計,應該至少區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以車站與街區規劃為主,第
               二階段才進入車站本身與不動產產品的規劃與設計,當具體的開發共識形成之後,則可
               進入建築設計階段。
            4. 三贏的制度
               在日本站區開發的案例中,多半是以大型企業、財團為開發主力,與地方政府進行合作,

               同時民間與學術界的非營利組織也會參與其中。三者之中,企業追求的是利潤導向;政
               府部門追求的是開發的外部效益,如促進都市或地區發展等;而民間組織關心的是生活
               的便利性、地區的繁榮等。基本上,站區開發由企業主導並進行經營管理;政府部門擔
               任協助開發以及監督的角色;民眾則獲得旅運與生活便利等需求的滿足,也享有更好的
               都市環境空間。
            5. 法令配套
               與站區開發相關之法令,主要是站區的容積管制相關規定。車站本身作為開發旅運設施
               為主之建築,基本上建築容積的需求並不特別高,而車站土地面積相對廣大,所需要的
               容積一般而言是足夠的。但為使站區成為都市發展之核心,站區往往需要有高強度的建

               築開發,因此日本創設了「特例容積率適用區域制度」,允許站區有高強度的開發。另
               外為了挹注車站建築開發之經費,透過容積移轉制度,允許車站將未使用完的容積移轉
               到周邊土地,使站區整體開發的強度也能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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