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捷運技術 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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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彭瀚毅、謝宇珩、古鴻坤 臺北捷運結構物地震監測系統建置與應用
1. 地震儀規格(參考中央氣象局2005年強震儀採購規格)
(1) 形式:力平衡式加速度計
(2) 最大可量測範圍:±2g
(3) 動態範圍:至少120dB
(4) 解析度:至少2µg
(5) 可量測頻寬:DC-50Hz
(6) 阻尼:0.6-0.7 critical damping
(7) 精確度:室溫下在可量測頻寬內,輸入地動加速度與輸出訊號之差異必須小於最
大量測值的1%內。
(8) Cross-axis 感度: 0.03 g/g maximum
(9) 雜訊:小於3dB(RMS)
2. 記錄系統
(1) 地震記錄取樣率:每秒200點
(2) 地震記錄啟動水平(trigger level):由使用者設定
(3) 地震記錄啟動各波道加權與票數(trigger weighting & trigger vote):由使用者設定
(4) 前震記錄(pre-event):0-20秒,由使用者設定
(5) 後震記錄(post-event):0-20秒,由使用者設定
(6) 最小記錄時間:60秒以上,由使用者設定
(7) 記錄檔案格式: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標準格式(IES Formate)
(8) 安全監測儀器取樣率:每20分鐘1點
(9) 地震記錄與安全監測記錄暫存時限:1年
(10) 地震儀器自動校正:可接收控制中心之特殊格式命令檔以進行自動校正,校正項
目包括零點校正、方波校正、自動強制記錄,並將校正數據檔傳回控制中心。
(二) 行控中心整合系統與資料庫:
為整合各車站之地震記錄並對記錄有效的儲存管理,於臺北捷運公司交九行控中心內,
架設安裝地震儀與其他感測器資料控制核心一套,以接收新莊及蘆洲捷運線各車站所收集之
地震儀與其他感測器資料,並將所收到之資料整合至SQL資料庫。
(三) 通訊介面:
行控中心與各車站對外之資料傳輸模式採RS422電氣通訊協定,其傳輸速率為19200
bps;行控中心與各車站間之資料傳輸線路則採光纖網路,電氣訊號與光訊號間則分別由設
於車站及行控中心B4F設備房(CCER)之光電轉換設備進行轉換,行控中心與各車站間之
RS422通訊埠採1對1之點對點方式傳輸資料,相關通訊設備由通訊標承商提供,圖9為本系
統通訊架構圖,以下就資料傳輸內容與細節加以說明。
1. 捷運局或捷運公司授權人員可由行控中心遠端管理電腦依約定之格式以命令檔形式藉
光纖向各車站發佈遠端命令,各車站接收到地震計功能確認命令後,於完成功能確認
後,將確認結果依整合約定之格式以確認檔形式向行控中心回報。
2. 行控中心於接收到各站資料後由遠端管理電腦傳送整合約定之傳輸確認檔回各車站,
各車站於傳送資料10分鐘內未收到確認檔時即應即刻重傳。
3. 地震發生5秒內,每5秒連續傳送“發生最大PGA之地震計"的垂直向、東西向、南北
向等分量之PGA峰值資料檔案至CCR,隨後再傳送完整地震計資料檔至CCR。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