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捷運技術 第45期
P. 206

4
                                                                             5
                                                              3
                                               1
                                                      2
                                         劉嘉哲   宋建宏   詹宏義   陳世任   劉政雄
              198                                                                     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45 期
                                     環狀線DF112標於狹窄道路處之高架橋及車站設計規劃































                                                    圖2 工程範圍圍
                                                     圖 2 工程範圍圍


                                                二、基設規劃評估



                   本計畫路線Y10站以後北轉行經景平路、中山路、板南路、板新路。道路寬度均小
              於25M ,車站兩旁部份現有建築物高達10層以上。一般高架車站寬度約19~20M,基本設
              計將車站穿堂層及機房空間規劃於道路上方,除造成都市空間緊張與壓迫感外,兩側鄰
              房與車站間距離過於接近,無法滿足內政部「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規

              定,且影響未來周圍土地之開發。
                   於道路寬度較狹窄之中山路、板南路、板新路,共設置3個車站(Y11~Y13站)。
              Y11車站位於24M中山路,Y12、Y13位於20M板南路,依基本設計規劃為下通式側式月
              台車站,穿堂層位於道路上方,站體兩側與建築線間距離僅有1-3M,如圖3所示。未來兩

              側建築時需退縮至少5~6m,影響未來週邊開發權益。對目前已興建周圍建物,若短期內
              無重新新建可能,未來將有距離車站過近問題(1~0m),則有下列問題:
                   1.  無法滿足內政部「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規定:【供雲梯消防車
                     救災活動之空間需求如下:1.長寬尺寸:六層以上未達十層之建築物,應為寬六

                     公尺、長十五公尺以上;十層以上建築物,應為寬八公尺、長二十公尺以上】,
                   2.  依【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限建辦法】規定:「高架段之路線及車站:水平方向為
                     自捷運設施結構體外緣起算向外六公尺以內,垂直方向為自地面起算向上至捷運
                     設施或行車安全之最小淨空以內,其有屋頂者則向上至屋頂結構上緣以內,兩者

                     所形成之封閉區域均屬禁建範圍」;未來兩側鄰房改建時,需退縮至少5m~6m,
                     影響未來週邊開發權益甚大。



                                                            4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