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捷運技術 第38期
P. 63
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38期 97年2月 57
位諧和之條件時,逐階段由下往上累計求得各種不同尺寸壁樁之樁頂荷重與沉陷P-1之關係
圖、樁身荷重傳遞曲線、樁身摩擦力分佈曲線等,理論之軸向載重行為分析模式如圖8所
示。
C1/D1聯合開發大樓基礎依照圖4~圖7相關試樁曲線資料,可分析壁樁之載重-沉陷關
係、樁身荷重傳遞曲線及樁身摩擦力分佈曲線等資料。若以計算2.7米長度獨立型式壁樁為
例,實打深度GL-27.1m~GL-53m之分析成果如圖9所示。
之正規化q-z曲線(qmax=500t/m2時)
六、結論
由CP-1與CP-2壁樁前期載重試驗所得結果,歸納以下結論作為C1/D1捷運車站聯合開發
超高層大樓壁樁基礎設計的依據,以及後續類似工程應用的參考。
(一) 由CP-1及CP-2載重試驗獲得之設計參數內容包括:
1. 各地層樁身極限摩擦力
2. 各地層t-z曲線
3. 樁底礫石層q-z曲線,評估設計底承力
(二) 樁身摩擦力方面:
松山層摩擦提供之承載力總合稍高於經驗值,景美礫石層之試驗fs值比設計時所引用之
經驗值為低,可能與淺層礫石層之粒徑分佈或施工特性有關。兩者相互平衡後整體而言本2
組壁樁載重試驗於摩擦提供之承載力與經驗值相近。
(三) 樁底承載力方面:
本次載重試驗之主樁屬於大口徑之基樁,且底部為承載力較佳之卵礫石層,較不易藉由
加壓至樁底產生大量位移的方式來判定樁底之極限承載力。因此本試驗採用q-z曲線之發展
趨勢,在符合其與樁身摩擦力發揮之變位一致的觀念下,於上部結構容許沉陷量範圍內,評
估樁底實際可提供之承載能力。當主樁位移達到摩擦力尖峰值fs(max),樁底達此沉陷量時所
提供之承載能力qb(actual) = 250 t/m2,將以此值定為設計之樁底容許承載力,此設計值與相
關規範所規定之極限值尚有≧2之安全係數。
(四) t-z及q-z曲線方面:
由本次2組載重試驗之砂性地層(含礫石層)之t-z曲線數據如圖4~圖5。本試驗樁底因位
於礫石層,試驗所得之q-z曲線初始斜率比Reese等人所提出無凝聚性土層之平均值為高,當
qmax=500~600t/m2之間時,曲線之發展大致介於其平均值與上限值之間,且整體趨勢尚可符
合Reese等人所提出成果。
(五) 回饋分析成果:
壁樁容許承載力經壁樁載重試驗結果評估,與原設計引用規範之公式計算結果尚為接
近,可維持原設計深度深度至GL-53m,平均貫入礫石層約3m~4m。而平面配置方面則須依
照結構分析及沉陷量控制需求,修正原設計平面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