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捷運技術 第33期
P. 227

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3 期  94 年 8 月                                     221

                                             表 1   區段標組合型態的改變
                   標案類型                          工程內容                                代表性標案
              專業工程分包型態                              土建                    淡水、新店、南港及板橋等線各
                                                                                       土建標
                                             水電、環控及軌道                     淡水、新店、南港及板橋等線各
                                                                                    水環、軌道標
                                    電聯車、號誌、供電、通訊、電(扶)                        淡水、新店、南港及板橋等

                                              梯、自動收費等
               區段標組合型態               土建+水電+環控+軌道+機電系統                             中和線 CC560 標
                                    (不含電聯車、號誌及自動收費)
                                                 土建+建築                            內湖線 CB420 標
                                                 土建+水電                            土城線 CD551 標
                                              土建+水電+環控                            內湖線 CB430 標
                                      土建+水電+環控+電梯+電扶梯                            新莊線及蘆洲支線
                                                                          南港東延段、信義線、松山線各
                                                                                     土建區段標
                                     土建+水電+環控+軌道+機電系統                       板橋土城線 CD550 及內湖線
                                         (含電聯車及核心系統)                                  CB410 標
                                    機電核心系統(號誌、供電、通訊及 將新莊線、蘆洲支線及南港東延
                                             自動收費)與軌道                      段之機電系統與軌道併為一標
                                                   電聯車                    將新莊線、蘆洲支線及南港東延
                                                                                段之電聯車併為一標

                 臺北捷運歷經初期路網各線不同組合標案的發包作業,同時在後續的工務管理也累積相
            當的經驗,再經過全盤的綜合考量各種方案並加以評估後,逐步的調整整體發包策略,選擇
            最佳方案做為後續各線發包作業之準繩,以下即是影響發包策略的主要因素:

            (一) 管控整體時程縮短要徑時程:由於過去臺北捷運初期路網,曾經發生像軌道標等規模較
                 小的要徑工程,因發包過程中流標逾十次以上的經驗,嚴重影響到全線的完工甚至通車
                 時程;因此,在後續路網各線的發包作業,為避免類似的事件再度重演,已就此一部分
                 之發包策略加以調整。

            (二) 減少工程界面提升工程進展:臺北捷運後續路網之各路線已全面改採區段標型式辦理,
                 各路線之分標數量明顯減少,同時藉由承攬區段標之主廠商間進行內部專業分標整合作
                 業,大幅降低各路線之工程界面,同時也減少業主整合工程界面所投入的人力。此外,
                 透過工程界面的減少,相對可以有助於廠商推動工程,進而提升工程之進展。

            (三) 滅少發包次數降低管理人力:由於捷運的工程規模龐大,不論以往或近年來發包的工程,
                 各工程標案預算金額都遠超過法令規定的鉅額採購門檻;因此,一旦能降低發包次數,
                 除了明顯減少作業人力及相關費用外,同時縮短整條路線發包作業所需時間。

            (四)提高承攬意願降低流標風險:由於捷運工程有許多的工程技術仍仰賴國外廠商的參與及
                 協助,而工程規模的大小往往直接影響國際廠商前來投標的意願,為了避免因為流標造
                 成計畫推動的延遲,須藉由調整發包策略因應,例如南港線東延段長度僅2.5公里,又必
                 須分二階段完工通車,路線的機電工程本身就不吸引廠商前來投標,因此本局將它併入
                 新莊線及蘆洲支線一起辦理。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