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捷運技術 第32期
P. 23

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2 期  94 年 2 月                                      13

                 完成初期路網 75 公里需多少時程,那一線先動工?那一條先完工?同一時間動工,還是
            南北線先動工?六線同時齊發可行否?要不要訂中間里程碑(Milestone)。如期如質完工是本
            局的極終目標,唯如「期」,外人常以自已期望之「期」解讀,如何克服外界誤解,今後應予
            重視。推動計畫的「時」機,與要如何管理「時」程,與計畫推動之成功與否是相當重要的。

            (三)事(事由,主旨)
                 主要由業主應辦的項目為何?未辦妥如何補救?對民眾之期望時程,面對施工時噪音,
            可能的污染,何項目可由業主供料?防震之標準係數如何訂定,防洪之標準如何訂定?若及
            早訂定防蝕之標準,許多因材料之爭議定會減少,連續壁(D.W)採半半施工(道岔區/車站
            區),交維計劃如何規劃?潛盾機(TBM)安全通過建築物下方速率?古蹟之保護?公共藝

            術如何配置?
                 捷運線發包策略為何?機電系統採統包或專業項目發包(電聯車、號誌、電力、通訊、
            自動收費、機廠設施、環控、水電,…),合約是否應含仲裁條款以符國際標之精神,每一標
            應否有預付款?如何扣回?合約條款可容價工(V.E)之條款?施工中變更合約之適用性?總
            價決標或實做實算?品質如何掌握?品保制度推動?大約可容納多少種系統?與高鐵、臺
            鐵、機場捷運、都市共同管道如何整合?工程介面如何整合?月台門要還是不要?法規變更

            如何因應(消防法規)?民眾意見與專業衝突如何平衡?
                 事實上捷運工程所涉專業種類繁多介面複雜,可說是一個跨域管理的環境,如何做「事」
            是很現實的挑戰因素。
            (四)地

                 包括了捷運走廊、地段與地質等主要項目,選錯了路線、車站,選錯了地段、地質惡劣
            區,造成了工期延誤,意外發生不斷(不論大小),不得不謹慎;捷運通過沿線或在道路中央
            或靠道路一方(偏東、偏南、偏西或偏北),或需徵用側方作為出入口或以聯開方式(J.D.)
                                                                                                    M
            共同開發為通風井,或需拆除大量民宅(中華商場);限於系統(高運量迴轉半徑 R=200  MIN)
                                                                         M
            安全,通過民宅時已無可避免!捷運地下車站以 R≧1000 為限制站體之位置,是否均可滿
            足系統工程需求之安全度;在運輸走廊已訂定後,沿線之地質(不同深度)究採何種施工法,
            以求達最安全的狀態,通過地下多深作為補償費率之依據,通過區段兩側寬度多少為爾後限、
            禁建之標準,多應依據過去面臨民眾、民代的質疑處作一檢討。

                 捷運建設涵蓋整個都會區,路線經過的地,決定了工程困難度與溝通介面的複雜度。
            (五)物

                 所謂言之有物,即對事由主旨後續執行之細節內容發展而言,要達成任務或目標,要有
            完整的配套之措施,在系統工程管理上,書面之合約圖說、條款等有必要因時空改變,或相
            對新法令修改,或因地質條件極巨變化,或因新工法發展(省錢又省時)作一變更;捷運工
            程為百年大計工程,過去建立了 SOP,甚至推動 QSOP(全面品質管制流程)即在好制度可
            持續延伸,不合時宜條款、產品及時更正。

                 捷運建設的成果,最終需要有「物」的呈現。「物」的呈現涉及「質」好不好與「量」夠
            不夠?用什麼工具與方法產生出來?
            (六)錢
                 台北捷運多由政府編列預算推動,政府預算近數年來借貸到了上限,不可不思換一種方
            式推動;捷運工程所費不貲,不久前中正機埸捷運所推 BOT 案子,虛耗了五年又回到規劃原
            點,再回頭看台北捷運高運量系統,研擬以 BOT、BOO、BRT…,最後分析之自償率遠低於
            50%,也就是不容易由民間參與投資,所謂不賺錢的生意沒人做,即是此意,又每條捷運線
            的財務計劃,每月的支出在政府公款有限狀況,仍需執行機關重新思考。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