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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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為導引鋼輪正確的行進方向,尖軌與基本軌相鄰側的外形應能完全密接,所有密接是以
暗榫(削切,Chamfered)方式處理,尖軌尖端(Point of Switch,PS)係削切至低於基本軌
3mm,在必要時應進一步作削切處理,俾使尖軌與基本軌分開達 6mm 時,以 UIC 716R 規
號 1(Gauge 1)為樣板(Template)檢測時,仍能自由地通過間隙,不致於發生輪緣強行由
間隙擠壓通過,衍生出軌問題;其後,遠離尖軌尖端,隨著尖軌厚度的增加,尖軌踏面亦逐
漸上昇,俾使輪負荷順利由基本軌轉移至尖軌上,以導引電聯車進入預設的路線上。理論上,
尖軌尖端是在岔線之圓曲線起點(TC),且厚度漸變至無限小,惟實務上是不可能如此設計,
為避免輪緣不當撞擊尖軌而破裂,臺北高運量捷運除前述尖軌尖端的高度限制外,亦規定其
頂部應呈圓弧狀,圓弧半徑不得小於 30mm,也就是 PS 與 TC 會有一段距離,距離大小將依
道岔號數及道岔製造廠商的細部設計而定。
臺北高運量捷運為撓性尖軌,係採連續一體之撓性設計。轉動尖軌之首尖軌拉桿應距
離尖軌尖端 140mm。當尖軌依據線形與基本軌分離時,尖軌與基本軌間的間距最少應保持
55mm,以提供輪緣無礙地通行。
為連接尖軌與導軌,介於厚腹剖面與標準 UIC 60 剖面之間的漸變段,應由 ZU-1-60 剖
面鍛造或研磨而成,且不得焊接成型。ZU-1-60 剖面應有足夠之長度,俾使漸變段落在尖軌
撓曲範圍以外。尖軌含漸變段應經適當之熱處理,其鋼軌硬度值約在 BHN 321 至 388。
為使尖軌與基本軌密合,基本軌應配合尖軌 ZU-1-60 剖面進行局部刨削處理,必要時應
以適當數量之基本軌軌撐固定,俾限制電聯車行經該處時,基本軌之側移量可控制在 2.0mm
以內,以避免因尖軌與基本軌密合度不足,造成號誌系統出現故障信號,影響正常營運。
尖軌是座落在滑床鈑上,依電聯車行進方向而扳動,為降低扳動時的阻力,滑床鈑需定
期作潤滑處理,早期有使用油脂潤滑,臺北捷運興建之初已全面使用乾式潤滑劑(Dry Film
Lubricant),俾減少油脂對環境的污染,惟自淡水線通車以來,尖軌阻力過大或轉轍器推
動力不足一直困擾著營運單位,目前已營運路段係在每付道岔裝設 4 至 6 塊滾輪式滑床板
(Roller Slide Plate)(如圖 3-2-6),不僅可大幅降低推動阻力,同時也省去滑床鈑潤滑的
養護維修工作。
圖 3-2-6 滾輪式滑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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