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8 捷運隧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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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捷運隧道安全與防災





                     ( 二 ) 隧道風門

                                隧道風門是使用氣動方式來驅動,整組風門之作動時間(完全開或關)皆不
                           可超過 30 秒。

                                風門在全關位置時,風門及相關結構的支撐系統,必須能夠抵抗 6kPa 以上之
                           壓力差。
                                風門在全開位置時,風速 10m/sec 時,其壓損不得大於 38Pa,整組風門包

                           括風門本體、作動器、定位開關、定位指示燈及相關結構的支撐系統,必須維持
                           70% 以上之淨自由流動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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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門作動器之操作壓力達 5.6kg/cm g(80psig)之等級。
                                每單一模組風門需提供輔助接點,以顯示各個風門模組的開及關狀況,且每
                           一模組信號必須串聯送回現場控制器及行車控制中心、中央監控系統。
                                整組風門及相關配件,空壓管路(含配件及閥等)及驅動器等,在暴露於

                           250℃周溫 1 小時期間仍能正常操作。



                 第二節 防洪設施


                     捷運系統防洪設計主要係以「防水導水」之概念為主軸,依據此一概念,並以下列各項
                 考量點設計永久防洪設施。依防洪標準,以防止該標準範圍淹水水深內之地表積水自地面孔
                 道流入捷運設施。若地下結構經過斷層帶、穿越河底,以及隧道出入口鄰近堤防或位處低窪

                 地域而時有積水時,於此等高風險地域,則需考量於適當地點設置全斷面之水密閘門,參考
                 潛艇之隔艙理念,以犧牲部分區域將洪水限制於最小的範圍,避免洪水沿地下隧道無止之漫

                 流,及造成無法估計之損失。
                     有關捷運隧道之防洪重點可分為施工中及營運中二階段,施工中之重點在於防止外水之
                 侵入,以下分項說明:

                 一、施工階段

                     隧道工程施工中之防洪重點,如前所述,在於防止外水之侵入,故對於各開口之防洪措
                 施應特別注意加強。
                     在出入口方面,為了達到前述設計之標準,最經濟實惠的做法是將進入地下設施出入口

                 之高程拉高使地下段不致進水,唯若過高,亦會造成進出入人員之爬上爬下不便,因此在顧
                 及人員進出便利之某特定高度外,對尚未達前述防洪標準之差距,則輔以適當之防洪閘門,
                 或於地下結構體內關鍵位置,設置全斷面之水密門。於施工中因係依施工計畫進行,不可能

                 於短時間內即達成設計標準,故以臨時措施來加強防洪。
                     在通風井及各類結構開口方面,通風井及各類結構開口(如無障礙電梯出入口等),其
                 設置係以高於地面達到防洪標準所須高度之方式進行規劃設計。如為維修或出入方便考量而

                 須開設進出門扉,則可以裝設類似車站出入口之防洪閘門或設置水密門。施工中之防洪措施
                 如前述亦以臨時措施來加強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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