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8 捷運隧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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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捷運隧道安全與防災
第七章 捷運隧道安全與防災
為保障隧道於施工及營運中之安全,捷運隧道設置有必備的防火及防洪設施及設備。防
火設備包括消防栓、避難指示標誌、隧道通風、排煙風機以及避難專用連絡通道等,以便災
害發生時提供救災人員進行災害搶救,協助旅客迅速安全地逃離事故現場。防洪設施包括車
站出口及開口處的防水擋板、隧道排水設施備及隧道防水隔艙等,以期有效阻絕洪水侵入車
站或防止洪水漫流或流竄。
第一節 消防及排煙設備
捷運隧道除提供正常電聯車之通行外,必須考慮到意外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應變措施,例
如車輛因故停駛於隧道內,或發生災害時人員旅客之疏散逃生等安全設施,當然這些需求包
括了軟體及硬體上的規劃與設計理念。
以臺北捷運為例,為保障旅客之人身安全,在隧道內設有緊急照明及避難指標,以供停
電時照明及指示之用。捷運電聯車若於隧道內發生火災事故時,由於火災所產生之災害除
「火」本身之外,最嚴重者莫過於因燃燒物品所產生之「煙」,因此隧道將由車站端之隧道
送風機提供與人員疏散方向相逆(逆風)之新鮮空氣,至於消防設備則於隧道內每 30 公尺
設置一處消防水閥以供消防人員滅火之用。
一、消防設備
捷運隧道之消防設備包含消防栓、緊急照明設備、緊急位置指示燈箱。
隧道內每隔 50m 裝置一支消防立管,並設置消防閥和 63mm 水帶快速接頭。隧道內消
防立管管徑至少 100mm,採用乾管形式配置,分別銜接相鄰車站之消防立管,於隧道口附
有消防水控制閥,消防水控制閥為電動控制及手動控制模式,附有指示燈顯示目前狀態及操
作說明, 且可在火警受信總機遠距監控,於隧道中間設一只常閉連接閥,連接閥兩側裝釋
氣閥。在隧道發生火災,消防人員及捷運公司人員進行搶救,開啟隧道口消防水控制閥,消
防水即進入隧道內消防立管,可提供消防水滅火,必要時開啟另一端隧道口消防水控制閥及
中間常閉連接閥, 同時提供消防水滅火(如圖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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