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8 捷運隧道工程實務
P. 219
第六章 捷運隧道施工管理
(2) 不得設置共用之杯具。
(3) 飲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衛生標準,其水源非自來水水源者,應定期檢驗
合格。
(4) 非作為飲用水者,必須有明顯標誌以資識別。
6. 工作場所依規定設置之安全衛生設備,所有工作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
(2) 發現被拆卸或喪失效能時,應即報告工作場所負責人或主管人員。
二、工區環境整潔
( 一 ) 工地出入口
工區供車輛進出之大門,皆設置洗車設備,所有進入工地之車輛機具,其輪
胎及車身經清洗乾淨後,方准駛離工地,並在大門設置交通指揮人員,指揮進出
車輛安全。
( 二 ) 工區內之處理程序
1. 工區邊界應設置圍籬,以區隔內外易於管理。
2. 在工區內所有供車輛行駛之通路保持堅實安全,無危險棄置物並力求良好排水,
無積水之狀態。
3. 工區內泥土裸露部分,保持一定濕度,以防塵土散布,工區附近道路有塵土飛
揚之虞時,將加強灑水,以維護環境之衛生。
4. 工區範圍內之施工機具於收工後及停工期間應整齊放在通道旁,工程材料集中
整齊堆置於適當地點,不得影響工作人員通行安全。
5. 工區內設置有廢料棄置及廢土堆置區,應定期或於堆滿及一定數量時立即清運。
6. 工區內每日產生之垃圾,如:便當盒、塑膠帶等,除派人清掃外,並於每個工
作場所設置大垃圾桶以放置垃圾,並由垃圾車定期處理。
7. 工地事務所及工寮四週環境衛生清潔及衛浴設備,每日派員清理。
( 三 ) 工區外
1. 車輛裝載工程材料或廢棄物運出工地時,加裝帆布遮蓋或其他防止散落污染空
氣與地面之設備。
2. 工區範圍外避免堆置工程材料、機具或廢棄物,如因工程需要於工區外堆放材
料、機具時,應排放整齊,並保持附近清潔及加強警告標示。
3. 路旁裝卸工程材料或施工機具後,其遺留或散落地面之廢棄物隨時清理乾淨。
4. 每日派員巡視工區外圍之環境,隨時保持環境衛生之清潔。
三、空氣污染防冶
下列各項作業,其污染事實超過空氣污染管制者,應採行下列防治措施:
( 一 ) 營造建築物、鋪設道路、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它工事而無法適當防冶措施,
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防治措施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