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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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下結構
( 二 ) 中間樁穿透頂、底版防水膜之處理
中間樁係於基地開挖前所打設之支撐結構,為施工過程中之臨時支撐措施,
俟開挖至底部且於大底澆置完成後,即會進行中間樁切除作業,並加強中間樁穿
透頂、底版防水膜之處理,一般頂版處之中間樁係採用先轉換再切除並包覆防水
膜之方式處理。
( 三 ) 連續壁端鈑設計。
改善端鈑設計細部詳圖,以減少接縫之滲水機率,並於端鈑處設置阻水角鋼,
及加強端鈑清洗之規定。
七、加強裂縫處理之規定
結構體裂縫直接造成滲水,並因鋼筋銹蝕造成結構體之耐久年限縮短,雖然「施工技術
規範」中規定可以環氧樹脂類材料灌注來修補裂縫,但為能更明確定義結構表面裂縫,可於
規範中特別規定:混凝土結構體如有濕裂縫及超過 0.3mm 寬度乾裂縫時應予修補,並註明
修補方法及檢測應符合「施工技術規範」規定。
八、其他注意事項
( 一 ) 粘結式防水膜與非粘結式防水膜,或非粘結式防水膜間之搭接應先行漆上液態防
水膠。
( 二 ) 結構底部之角隅防水膜,應注意其施工後之貼覆性與焊接品質。側牆非粘結式防
水膜應採用水平舖設,以減少搭接數。另止水帶及外部接縫止水帶在水平及垂直
施工縫交接處,應規定使用廠內焊接製作完成之預鑄型。
( 三 ) 連續壁施築時,嚴格控制施工時程,使水泥預拌車銜接時間得當,勿有中斷狀況,
並不得有水平冷縫發生情事。
( 四 ) 連續壁公母接頭鋼筋設計為連續搭接時,端鈑處應確實使用鋼刷或水刀清洗徹底,
如此始能徹底解決垂直接縫滲漏水原因。
( 五 ) 所有施工縫、伸縮縫處建議先預埋注漿預埋管,以使日後發生滲漏水時,可再補
灌不收縮水泥漿、環氧樹脂或親水性樹脂等材料,以作為直接有效的補漏設施。
( 六 ) 可考量車站縱方向每 3 公尺及垂直施工縫處,在外牆底部處適當位置預埋片狀排
水器及 100 ∮洩水管,以作為防水系統之輔助設施。
4.3.6 防水設計注意事項
防水系統雖可從設計上進行改善及檢討,但改善之理念仍須直接傳遞給施工者,才能確
實落實施工品質及品管措施,以降低滲漏現象之發生機率。在規範中雖已明確訂定施作連續
壁、混凝土、防水膜、止水帶之品質要求,但若能依據防排水理念,訂定維持防水品質之最
基本檢核項目表,在監造階段查核,並要求施工承商於施工計畫中提出類似檢查表,將可以
更確實的落實車站防水系統。建議之檢核表如表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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