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6 捷運大地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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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6.5.1 明挖覆蓋段建物保護工法


            一、減低施工引致之變形量
                 ( 一 ) 採用勁度較大之擋土支撐系統

                           為減少擋土壁體之側向位移宜採勁度較大之擋土支撐系統,其法包括:採用
                       連續壁做為擋土設施,減小支撐間距、加大支撐尺寸、開挖長向採用斜撐或以轉
                       換橫檔增加長向勁度,提高支撐預力等。

                 ( 二 ) 施工控制
                           詳細規劃開挖程序,採分區開挖,每區支撐架設完成後再進行另一區位之開
                      挖,施工中應嚴格控制超挖、支撐架設時機及降水管理。

                 ( 三 ) 地盤改良
                           於開挖區內進行如圖 6-5-2 所示之地盤改良,藉以改善開挖區內土壤強度,增

                      加開挖底部之穩定性及擋土設施之被動土壓力,以減少擋土壁體之側向位移;或
                      改善開挖區內土壤之止水性,以降低施工抽水之影響規模與範圍。或於開挖區外
                      擋土設施與建物間利用以地盤改良樁做成阻隔牆(Cut-off Wall),利用土壤與樁

                      體間摩擦力作用及樁體之抗剪作用,減少阻隔牆後之土壤位移,達到建物保護之
                      目的。




















                                           圖 6-5-2 典型之開挖地盤改良形式




            二、強化結構物或基礎

                 ( 一 ) 架設臨時性支柱
                           為提高建物對變形之抵抗力,施工前可利用 H 型鋼或木柱搭成門形架支撐於
                       騎樓或建築物內部施予補強,或於建物之正面或側面架設臨時支撐,以增加既有

                       建物之勁度,或使荷重平均分佈,以減少建物變形或下陷,俟工程告一段落後再
                      予整修或補強。此法施工簡單,但並非所有建物均適用,使用前應審慎評估其適
                      用性,此外,補強構件及臨時支撐拆除時,必須配合監測,以確保建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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