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4 捷運土木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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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捷運振動與噪音之防治
第七章 捷運振動與噪音之
防治
臺北捷運系統初期路網、後續路網各線陸續通車,為臺北都會區的民眾提供安全、便捷、
舒適、美觀的嶄新運輸工具,改善了沈痾的交通問題,同時也讓市民縮短彼此距離,重新燃
起追求高品質生活環境的夢想。但無可諱言,捷運系統對沿線民眾也或多或少產生負面的影
響,其中以噪音及振動最為民眾所關切。
捷運營運中之噪音與振動主要來自電聯車之行駛,包括電聯車設備運轉之噪音、鋼輪與
鋼軌接觸之噪音、鋼輪與鋼軌接觸之振動。其中噪音部分,直接是以空氣為介質傳播到人耳,
例如捷運系統平面段與高架段的噪音。環保署在民國 85 年頒行的『環境音量標準』,用來
規範交通噪音,之後噪音管制法於民國 97 年 10 月 3 日修正公布,復將快速道路、高速公路、
鐵路及大眾捷運系統等陸上運輸系統,由『環境音量標準』改納入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
準予以規範。至於捷運電聯車在隧道內行駛所發出的噪音,因隧道密封在地底下,聲音只會
局限在隧道內,經由多重反射、土層及隧道吸收而衰減,不會向外傳播,故捷運地下段對鄰
近建物而言並無噪音公害問題。
至於捷運振動問題,則需分成振動與二次噪音兩部分說明。鋼輪與鋼軌接觸之振動經由
軌道系統阻絕、隧道與土層之偶合損失(Couple Loss)、距離衰減、土層與建物基礎之偶合
損失、建物結構各樓層傳遞損失等的作用而逐漸減弱,除非傳入建物內之振動量夠大,否則
在建物內作息的人們是不會感覺到捷運振動的存在;另外振動傳至結構面、建築裝修面時,
因其振動而使得周遭空氣受到擾動,若擾動量大時,則可能散發出低頻聲音,稱為二次噪音、
結構噪音或地傳噪音;如果建物內有安裝精密之儀器設備,振動量大時亦可能會影響儀器設
備運作。惟此類振動或噪音也許會影響人們的心理感受或儀器設備的正常運作,但不致對人
體健康或建物安全構成任何影響。
本章主要係針對電聯車行駛所產生的噪音與振動問題作探討,至於站體、環控、機廠等
設備運轉的噪音或振動問題,則不在本章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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