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2 捷運高架橋梁結構設計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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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十章 高架橋基礎
( 三 ) 管線問題方面
文 德 路 至 康 寧 路 三 段(CB424 標 ) 雖 因 較 靠 近 山 區 使 岩 盤 面 較 淺, 但
P0615~B7 車站基礎旁約 1m 有新設 = 1.8m RCP 污水管,覆土深約 3.9m,管線遷
移時開挖後再回填土,已非岩盤提供被動土壓。且被動區內有埋設管線,若採用
直接基礎透過管線傳遞之被動土壓力大小很有疑慮。
若是加深基礎埋置深度雖可使管線從上方通過,但會因此要加大墩柱直徑,
除連帶使基礎尺寸加大外,亦會造成景觀上的衝擊,所以必須採用深基礎設計以
承受高架橋之水平荷重,如圖 10-3-3 所示。
此外,康寧路三段兩側已施作雙孔排水箱涵,基礎板已無空間往兩側擴大。
開挖施作排水箱涵後之回填土,無法提供被動土壓,而箱涵結構體亦不可作提供
高架橋、車站基礎被動土壓力之考量。且沿線多處基礎正下方有污水管通過之橋
墩,若採用直接基礎載重直接作用於污水管上有安全之虞,因此在沿線管線開挖
與埋設很頻繁且複雜的情況下,必須採用深基礎設計以承受高架橋之水平荷重,
如圖 10-3-4 ~圖 10-3-5 所示。
( 四 ) 市區施工的交通維持方面
若採用直接基礎其長寬約達 15m,在市區施工階段對交通衝擊影響較大。
二、沉箱或井式基礎
( 一 ) 良好承載層較深路段承載力與沉陷問題方面
由圖 10-1-2 ~圖 10-1-4 可知北安路至文德路(CB423)標以及康寧路三段至
南港經貿園區(CB425)標之良好承載層平均深度約達 40m 以上,且上方為深厚
的軟弱粘土層所覆蓋,若採用沉箱或井式基礎施工時須克服於市區內在軟弱土層
中進行深井開挖的風險,以及場鑄開口沉箱分段壓沉 40m 以上之垂直度控制與工
進緩慢等施工問題,因此本路段若採用沉箱或井式基礎設計時,在施工的困難度
與工程費上會較樁基礎為高,故捷運文湖線內湖段經整體評估,橋梁基礎不採用
沉箱或井式基礎;同樣之評估方式,位於臺北地區之捷運環狀線亦不採用沉箱或
井式基礎;但就臺中捷運而言,因地質多屬卵礫石層質地堅硬,故橋梁基礎多採
用井式基礎。
( 二 ) 管線問題方面
沿線多處基礎正下方有污水管通過之橋墩,且管線常因施工偏差使竣工圖與
現地位置不符,若採用沉箱或井式基礎之單一大口徑基礎設計,當與地下管線衝
突時其可調整的彈性較小,無論採取增大基礎偏心或改變落墩位置的方式處理,
對上部結構的設計皆會造成影響。不若採用樁基礎可因應現況跨過管線使污水管
等得以從各樁縫隙間穿越,或者增加縱向(車行方向)樁數縮小基礎寬度使管線
得以從旁經過等方式以降低影響範圍,如圖 10-3-6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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