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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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測試運轉作業
14.3.1.4 行車間距測試
此測試係為驗證臺中綠線具備契約規定最短 90 秒行車間距之系統性能,測試依規定扣
除 15% 備用列車(3 列)後,共需使用 15 列車於全線執行測試。測試方式係以「最小行車
間距(90 秒)之時刻表」運行時(列車停站時間為 25 秒),並量測測試列車間之實際班距
表現。列車間距延誤之計算為:所量測出之列車間距時間,減去時刻表所設定之班距時間,
即為列車延誤;若該所有發生之延誤皆須小於 1 個行車間距(90 秒),始達測試通過之標準。
14.3.2 機電全系統動態與整合測試之前置作業
目前本局所負責之機電系統標契約,例如環狀線第一階段、臺中綠線及萬大線,機電
系統各子標及整合作業均由得標廠商負責,因此契約均於投標書附錄明確規定廠商針對全
系統動態與整合測試之作業要求,廠商均需依照契約規定原則執行文件送審、成立測試運
轉協調管制組織、協調整合、安全管制及執行測試作業。本節先介紹一般全系統動態與整
合測試前應先完成之前置作業,後續章節則說明測試運轉組織/協調作業機制、安全管制
作業。
前置作業的檢核,是為了讓全系統動態與整合測試開始後,能夠較順利執行,避免衍生
事件及發生難以解決的測試問題。其檢核重點概念上為三大類,第一類為行政程序面,如相
關組織、人員、文件之完整齊備,第二類為系統功能面,確認所有參與測試相關子系統功能
及內、外部界面均已完成測試,第三類為現場作業面,需由相關單位現場會勘是否有妨礙測
試進行之狀況存在應予以排除,前置作業內容請參閱下列內容。
14.3.2.1 一般確認事項
一、核定文件:全系統動態與整合測試計畫及測試程序(含安全管制措施計畫)。
二、成立測試運轉管理組織。
三、各子系統測試前應完成之前置測試及相關作業。
四、完成安全管制區域規劃、安全管制人員編組。
五、完成安全設施架設、通訊系統架設及測試前全線安全檢查。
六、相關單位測試前應完成會勘確認。
七、第三軌正式送電。
八、啟動測試前召開前置會議確認已達測試條件,擬定開始測試日期及確認作業管制機制。
14.3.2.2 各子系統確認事項
以下為環狀線第一階段之案例作為參考。
一、供電
( 一 ) 試送電測試。
( 二 ) 三軌設備正式送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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