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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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捷運系統消防工程審勘作業實務





                 第三節 完工階段消防檢查實務


                 16.3.1 作業流程說明


                     消防工程施工過程,仍應依「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
                 辦理,確實由消防專技人員監造施作,以及施工過程中依法就消防設備預埋管路施工拍照存
                 證,及竣工時查驗各消防設備機能並依規定格式填寫測試報告及拍照,相關資料應集結成冊

                 以應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作業之所需,其查驗作業流程如下附圖 16-
                 3-1。就捷運系統而言,由於各項與消防安全有關的設備分由不同的廠商施工,例如以臺北

                 捷運高運量系統而言,分列如附表 16-3-1,在施工中或辦理竣工查驗作業時皆應就各自分工
                 及其間之界面詳予檢查,以確實發揮應有之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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