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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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捷運消防工程避難導引設備





                           2.  電氣配線應設專用回路之規定,在緊急照明設備、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

                             燈內置蓄電池時,因其電源回路非屬外接緊急電源之用,得不受各類場所消防
                             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94 條(新修訂法規為第 235 條)第 1 款應設專用回路之

                             限制。


                 參考文獻


                 1.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民國 107 年),〈5.5 避難逃生標示設備〉,《標誌設計準則》,

                   P5.3-P5.2。
                 2.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民國 107 年),〈3.10 標示設備〉,《消防設計準則》,

                   P31-P33。
                 3.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民國 107 年),〈3.11 緊急照明設備〉,《消防設計準則》,
                   P33-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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