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P. 359
第十三章 捷運氣體滅火系統
及氟碘碳化物(FIC)。其一般特性為:不導電之液化氣體或可壓縮液體,屬於低污染
藥劑(Clean Agents),能迅速蒸發且不留殘渣。
三、 惰性氣體(Inert Gases):此類系統使用氮氣(N )及氬氣(Ar)或兩者的混合物,降
2
低防護區環境中的氧濃度至 10% 至 14% 之間,在抑制燃燒又不影響人員安全的情形下,
達到撲滅火勢的效果。
四、 細水霧系統(Water Mist):水霧系統利用少量的水,在低壓、中壓或高壓下釋放出來
的微小水滴,達成滅火的目的。所產生的微小水滴,在滅火過程中較傳統撒水系統更為
有效,而且能減少所需使用的水量。
五、 粉末氣膠(Powered Aerosal):由微細的固體微粒及氣膠所組成。
臺北捷運系統經邀集相關主管機關、設計廠商研討的結果,最終確定採用不會在防護物
上留下腐蝕性或摩擦性殘渣、不影響原有性能且列名於 NFPA 2001 的氣體式低污染海龍替
代品。在西元 1994 年 2 月,美國國家消防協會(NFPA)公開發行了一份標準規範- NFPA
2001,其中列出可取代海龍 1301 之藥劑。此份標準中對這些藥劑通稱為低污染藥劑(Clean
Agents),其定義為:非導電性、揮發性或氣態、無殘留污染物質、可對 A、B、C 類火災
有效滅火、對人員安全無危害,並為生態環境所接受,與一般物質具有相容特性及充足的市
場供應量之滅火藥劑。
然而如何在眾多列名於 NFPA 2001 的低污染海龍替代品中選擇捷運系統適用的種類
呢?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大致上可歸為五類,如下附表 13-2-1 所示。由於原有海龍系列
產品遭停產的主要原因就在於環境保護的議題上,因此影響地球生態的因素包括臭氧層破
壞潛值、大氣存留期及全球溫室效應值都是第一個要考慮的因素。在眾多氣體式海龍替代
品中,其臭氧層破壞潛值大都為 0 或極低值,但即使僅是極低值,也在一定期限後有遭停
產禁售的可能,因此臺北捷運系統係以臭氧層破壞潛值必須為 0 做為選用氣體式海龍替代
品的一個必要條件。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