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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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電扶梯下機坑之高程與排水集水坑之高程比較,排水坡度不
足或電扶梯下機坑高程太低而無法以重力排水時,則需考量設置機械排水設施(例
如於電扶梯下機坑內或下機坑外設置集水坑、水位偵測器及泵,並於泵出水口設
置逆止閥以防水流倒灌之設計方式)。
( 二 ) 電源
水電標必須於每臺電扶梯上機坑提供三組非必要性電源(3 相 4 線 380V;單
相 2 線 220V,20A;單相 2 線 110V,15A),並於下機坑提供二組獨立電源(單
相 2 線 220V,15A 及單相 2 線 110V,15A)。車站內水電標將提供二套低壓開關
箱,每一低壓開關箱內匯流排共分為維生、必要及非必要性匯流排,電扶梯係依
其位於車站上下行端位置而分別引接水電標上行端或下行端低壓開關箱之非必要
性匯流排。
非必要性匯流排於其低壓開關箱電源中斷而由另一端低壓開關箱轉供電源
時,電源並不饋入已斷電而被轉供之低壓開關箱之非必要性匯流排;而於總停電
後由緊急發電機供電時,非必要性匯流排(及必要性匯流排)亦不饋入電源;亦
即於上述二種情況下,電扶梯皆無電源供電。
電扶梯所需電源容量係依其設置高程而定,應經市場調查方式由電扶梯廠商
提供(但應注意其合理值)。於設計送審時應逐一查核水電標單線圖及平面圖,
上述水電標應提供電源是否已提供。通常上述 380V 電源係直接接至低壓開關箱內
斷路器(MCCB 或 NFB)二次側,於設計審查時亦應檢視其 MCCB 或 NFB 之跳
脫及框架電源值(即 AT/AF 值)是否適當,且下游之功率值(KW)是否正確;
而 220V 及 110V 電源則分別接至低壓開關箱下游之插座或照明配電盤,於設計送
審時亦應檢核其數量及容量是否正確。
三、電扶梯與環控標監控界面審查
電扶梯之控制及監視係以環控標設於 PAO 之監控電腦(LOS)為人機界面,因此電扶
梯必須將相關監視信號引接至車站環控控制室之錯線盤(MC),並且由該錯線盤引接電扶
梯控制信號至電扶梯機坑控制盤。錯線盤與電扶梯控制盤間之電管,明管部分由電扶梯標
施作,預埋管及套管則納入 SEM/CSD 並由土建標施作(控制或監視用電線皆由電扶梯標施
作)。於 DDC 設計送審時應查核其明管、暗管部分是否接續,且路徑是否可行,距離是否
過大,套管及拉線盒是否充分設置。
電扶梯之監控信號係納入環控標 LOS 之圖控軟體,因此亦應查核環控標 EE 圖有關電扶
梯數量及各臺電扶梯監控點數是否皆已納入設計,且 LOS 圖控方式敘述是否正確。另外對
於聯合開發或其他位置預留而應屬車站監控之電扶梯,亦應預留管路、設置接線界面並於環
控標預留足夠數量監控點,上述各項於 DDC 設計送審時亦應逐一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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