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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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捷運系統電扶梯工程





                 2.2.1.4 電扶梯數量決定

                 一、基本需求

                     電扶梯設置位置的一般原則,可考慮下列:
           2.2.1.4 電扶梯數量決定
                     ( 一 ) 電扶梯設置於建築物地面層時,應設於流量最大之出入口處。
           一、基本需求
                     ( 二 ) 建築物各層電扶梯之設置應使乘客能很順暢地自然進出。
                電扶梯設置位置的一般原則,可考慮下列:
                     ( 三 )  在百貨商場等場所,電扶梯應設置在容易看到的地方,且於搭乘過程,應使乘客
                (一)電扶梯設置於建築物地面層時,應設於流量最大之出入口處。
                           容易看到各樓層之情況。
                (二)建築物各層電扶梯之設置應使乘客能很順暢地自然進出。
                     捷運車站考量設置上行及下行電扶梯之決定因素,則應依據預測旅客流量、垂直移動距
                (三)在百貨商場等場所,電扶梯應設置在容易看到的地方,且於搭乘過程,應使乘客容
                 離、結構限制以及空間條件而定。臺北捷運規劃手冊相關規定如下:
                     易看到各樓層之情況。
                     ( 一 )  考量設置上行及下行電扶梯或樓梯之決定因素,應依據預測旅客流量、垂直移動
                捷運車站考量設置上行及下行電扶梯之決定因素,則應依據預測旅客流量、垂直移動距
                           距離、結構限制以及空間條件而定。
           離、結構限制以及空間條件而定。臺北捷運規劃手冊相關規定如下:
                     ( 二 )  假設其他準則均符合的狀況下,當尖峰小時雙向流量超過每小時 4000 人時,應於
                (一)考量設置上行及下行電扶梯或樓梯之決定因素,應依據預測旅客流量、垂直移動距
                           月臺層及穿堂層間設置上行及下行之電扶梯。當尖峰小時流量低於每小時 4000 人
                     離、結構限制以及空間條件而定。
                           時只考慮設上行電扶梯(下行使用樓梯)。當尖峰小時流量低於 2000 人時,可考
                (二)假設其他準則均符合的狀況下,當尖峰小時雙向流量超過每小時 4000 人時,應於月
                           慮只設樓梯。各處均應依情況個別考量。
                     臺層及穿堂層間設置上行及下行之電扶梯。當尖峰小時流量低於每小時 4000 人時只
                     ( 三 )  對垂直距離超過 3m 處以設置上行電扶梯,對垂直距離超過 7m 處以設置下行電扶
                     考慮設上行電扶梯(下行使用樓梯)。當尖峰小時流量低於 2000 人時,可考慮只設
                           梯為宜。
                     樓梯。各處均應依情況個別考量。
                     ( 四 )  電扶梯及樓梯之需求量應查對正常營運以及緊急狀況下之尖峰小時流量,並對照
                (三)對垂直距離超過 3m 處以設置上行電扶梯,對垂直距離超過 7m 處以設置下行電扶梯
                           設施容量而決定。
                     為宜。
                (四)電扶梯及樓梯之需求量應查對正常營運以及緊急狀況下之尖峰小時流量,並對照設
                 二、電扶梯理論容量與實際容量
                     施容量而決定。
                     按 EN115 之定義,理論容量係指理論上電扶梯在 1 小時內所載運之人數。依據其理論
                 容量計算公式,電扶梯理論容量如下表 2-2-1:
           二、電扶梯理論容量與實際容量
                按 EN115 之定義,理論容量係指理論上電扶梯在 1 小時內所載運之人數。依據其理論容
           量計算公式,電扶梯理論容量如下表 2-2-1:
                                                表 2-2-1 電扶梯理論容量
                                                   表 2-2-1 電扶梯理論容量




                                                4,500                  5,850                 6,750


                                                6,750                  8,775                 10,125

                                                9,000                 11,700                 13,500


                     上述計算之理論容量係電扶梯完全滿載之數值,但實際上在正常情況下,搭乘電扶
                梯之乘客不可能像部隊士兵一樣,井然有序且每個踏階站滿理論人數,因此其實際容量

                最多為理論容量之 70%-80%左右,且速度提高,實際上不可能按理論容量之比率增加輸
                送量。若將電扶梯速度由 0.65m/s 增加至 1.0m/s,其實際容量可能約略相等而已,因為
                在搭乘口踏階的速度過快時,會使乘客猶豫或恐懼而使進入電扶梯踏階的速度降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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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法使實際容量增加。另外速度過快也可能增加乘客跌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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