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4 捷運供電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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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四節 捷運供電保護協調分析結果


            8.4.1 保護協調曲線


            8.4.1.1 故障電流

                 保護協調曲線須畫出故障電流,以利判斷上下游曲線間距,並確認故障時電驛動作時間
            是否足夠保護系統。

            8.4.1.2 保護協調之時間間隔

                 一般規定保護區間內後衛保護之過電流/過電流接地、方向性過電流/過電接地保護電
            驛等,電驛動作時間之間隔至少為 250ms,以確保當故障發生時,保護電驛動作能協調,不

            會使斷電區域擴大,而實際時間間隔須視選用之斷路器動作時間、電驛動作時間與安全間距
            而定。捷運斷路器與電驛動作時間如下:

            一、斷路器啟斷時間:161kV 斷路器(3 週波):0.05 秒;22kV 斷路器(5 週波):0.08 秒。
            二、後衛保護電驛慣性動作時間:0.10 秒。

            三、 安全係數(CT 的誤差、最大與最小故障電流差別之影響):0.17 秒。但如果採用數位
                 式電驛時,則慣性轉動時間考量可以忽略之,故 161kV 時間間隔約為 0.15sec,161kV

                 時間間隔約為 0.18sec。

            8.4.1.3 耐電流強度曲線及突入電流
                 在建立變壓器保護協調實務中,有關故障電流之大小及持續之時間是極其重要的。因為

            當變壓器發生內、外部故障,會有異常大電流產生,此電流會使變壓器產生過熱及機械損害。
            因此變壓器之破壞特性曲線(或耐電流強度曲線)應一併考量,方能提供變壓器完整的保護。




                                           表 8-4-1 變壓器容量分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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