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2 捷運號誌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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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註三 ]  ATS 現場控制部分包括現場自動設定路徑、現場手動設定路徑、現場控制/維修盤

                    的各種顯示、現場靠站控制、列車離站警示控制,以及與中央/列車資料傳輸系統
                    之介面。



            第一節 系統需求及功能


            一、行車控制中心號誌系統之功能

                 ( 一 ) 就地自動列車控制設備之遙控及顯示。
                 ( 二 ) 派車及遙控監測列車營運功能,包含列車追蹤,識別碼報告,及列車警報輸入與

                      顯示。
            二、中央控制室及遙控之需求

                 ( 一 ) 提供設備於中央控制室(CCR),以監視所有主線上列車的運作。
                 ( 二 ) 中央控制室及中央控制設備室設置於靠近 R13 站(臺北主車站)的位置。
                 ( 三 ) 廠商須負責提供中央控制室的設備,用以做中央的行車控制,包括遙控號誌設備

                      室所需之設備及用以顯示來自號誌設備室之訊息的設備,以及修改狀態顯示板成
                      為投射式狀態顯示板。
                 ( 四 ) 遙控及顯示資料傳輸鏈結與備用光纖線及終端設備將由通訊廠商提供,且由號誌

                      廠商使用以鏈結就地號誌功能至中央控制室。
                 ( 五 ) 控制中心主要成員是路線控制員、列車控制員、資訊助理員、電力控制員、環境

                      控制員、工程控制員及主任控制員,每位的工作,概述如下:
                       1. 主任控制員
                         主任控制員有責任監督整個中央控制室,主任控制員初期任務是確實統合介於

                         下屬控制員至聯絡外界緊急處理,並報告高階管理者嚴重事件發生了,且在造
                         成無法營運的情況下指導資訊助理員。每一工作班次須設置一位主任控制員。

                       2. 路線控制員
                         每一工作班次設置一位路線控制員負責控制列車及車站在整條線上的正常運
                         作。於導致無法營運的事件中,路線控制員有責任指示適當的列車控制員及車

                         站與司機監督員,及警訊相關線經理,並通知維修人員。
                      3. 列車控制員
                         在每一工作班次,每一線設有兩位列車控制員,其責任是促使列車之運行。每

                         一條線需有一個雙座位的控制臺。當有新的路線加入營運,必須再增加控制檯,
                         在離峰時,每一控制臺於可由一位列車控制員操作。
                      4. 資訊助理員

                         在每一工作班次,整個網路設有兩個資訊助理員,在主任控制員指導下處理每
                         項工作,有一控制臺配置於其旁。資訊助理員有責任於事件發生時將整個事件

                         的任何破壞或無法營運的訊息告知站內的工作人員及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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