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2 捷運號誌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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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臺北高運量捷運系統車載號誌系統
7. 當列車 ATP 接收到 SER 傳送上來之開門信號後,產生一 VITAL OUTPUT 作動
開門繼電器(DOER(A)或 DOER(B)),列車車門開啟。自列車收到道旁
發送之 F1 信號至車門完全開啟約需 5.8 秒,因此 10 秒內若列車門未開啟,列
車 ATP 故障燈將點亮,表示故障發生。
8. 當停靠時間終了,SER 停靠繼電器釋放,月臺 ATP 模組之左或右邊門信號
(OPEN Doors A or OPEN Doors B 取消,改回原發送之速度指令碼。
9. 列車門完全關上後相對應之車門控制繼電器釋放,列車接收速度指令碼啟動離
站,同時車上面板列車停妥指示燈熄滅。
( 二 ) 車門控制
在列車 ATC 設備機架中提供一個可密封的切換開關,當此開關切至自動模式
時(Automatic),列車在 ATO 模式營運行駛時,靠站動作終了,車門將會自動關
閉,而後列車才能駛離車站。若將開關切至正常(Normal)位置時,則必須由駕
駛員在列車靠站動作終了後,另用手控的方式關閉車門,將列車駛離該車站。
在列車手動次模式(Code Manual Submode)下,列車門將不會自動開或關,
只有列車在零速時和正確地在月臺內停妥,並接收到來自道旁控制靠月臺邊車門
開啟的指令時,靠月臺之控制車門開啟繼電器才會被激磁,進而允許駕駛員利用
手控的方式開啟靠月臺之車門。駕駛員亦須在列車離站前,利用手控的方式關閉
車門。在限制手動模式下,現行設計之列車 ATC 系統會在列車被偵測為零速時,
即可由駕駛員利用手控方式開啟車門。而且此種情況下,車門之開啟與關閉係由
駕駛員確認,而不須經由列車月臺停妥之確認程序來控制。
在 YM 模式下,車上 ATC 系統不介入上述車門控制項功能之運作,而是由駕
駛在安全無顧慮的情況下,視狀況需要可隨時自行控制列車門之開關。
七、列車不經意移動偵測
在 ATO 和 MTO 模式下,是由列車超速保護子系統提供此項功能,意即當列車車門尚未
完全關閉或有部分車門仍在開啟的狀況下,零速度限制即被執行,若此時列車產生不經意的
移動或滑動時,則緊急煞車系統將被作動,直至列車完全煞停完止,以確保營運時乘客安全。
八、倒車保護
此項功能是由列車超速保護子系統所提供,當列車在上坡的軌道中有發生向後滑動或移
動時,意即發生倒車的狀況而被偵測到時,則緊急煞車系統立即作動,直至列車完全煞停完
止,以確保營運時乘客的安全。
6.2.3 自動列車操作子系統(ATO)
ATO 包括下列各功能:
一、自動列車出發
在一般營運狀況下,列車先以 YM 模式由駕駛員將列車從機廠駛向轉換區。當列車完全
駛入轉換區,駕駛員必須先將列車完全停住,經過列車出發前檢查程序,確認列車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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