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2 捷運號誌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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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二節 系統需求及功能


            6.2.1 操作模式


                 位於主控器上(Master controller)之列車駕駛操作選擇盤可分為以下操作模式:
            一、自動操作模式(Auto/Store Mode)

                 列車自動操作模式可於正向與反向,雙向運行為主線操作的基本模式。而此模式限制於
            主線軌上使用。在此模式下,ATO 子系統將自動調節車速,實行程式停車,啟動自動車門操

            作,功能位準調整及滑行,並且啟動運行至下一站。ATP 子系統會強制速度限制,提供超速
            保護,以及速限指示。
            二、手動列車駕駛模式(MTO Mode)

                 在手動列車駕駛模式下,有下列兩種次模式:

                 ( 一 ) 有碼手動次模式(Code Maunal Submode, CM)
                           CM 次模式在主線操作時屬次模式。駕駛員控制車速、車站停車、車門控制
                       及再啟動。而列車自動保護子系統須強制車速依道旁設備傳回之速度指令行車。

                       在 CM 次模式與 ATP 完全運作下,在主線上列車可反向運行。在 CM 次模式下以
                       正常行車方向,運行可有最小的車間距。
                 ( 二 ) 限速手動次模式(Restrict Maunal Submode, RM)

                           限速手動次模式使用於主線上設備損壞修復。在此次模式下,車上 ATP 超
                       速裝置會強制列車時速最大為 25km/hr 由駕駛手動控制。駕駛將負責維持車速在
                       25km/hr 以下並且在障礙前有安全停車距離。

            三、機廠手動模式(Yard Manual Mode, YM)

                 機廠手動模式在正常情況下使用於機廠區,在此模式下列車時速由駕駛手動控制,推進
            設備將強制最大行車速為 25km/hr。駕駛將負責維持列車時速在 25km/hr 內並且在障礙前有
            安全停車距離。在 YM 模式下有兩種次模式,而最大車速亦由車輛進推設備所強制,如下述:

                 ( 一 ) 洗車/聯結手動模式(Wash/Couple Manual Mode):前進時速為 5km/hr。
                 ( 二 ) 後退手動模式(Reverse Manual Mode):後退時速為 5km/hr。

            6.2.2 自動列車保護子系統(ATP)功能綜述


                 該子系統之功能為:
            一、車上號誌接收(Cab signal Reception)

                 在任何駕駛模式下,皆可接收來自道旁之列車速限指令,但當列車以 ATO 模式或 CM
            模式操控時,則車上 ATP 設備方能執行來自道旁之 ATP 速限指令。此時車上 ATP 系統將接

            收、解碼、顯示和強制執行 ATP 速限功能。
                 車上號誌接收器接收道旁設備傳送來的 ATP 速限指令(含車門控制),此項信號有幾
            種速度碼調變載波頻率(如表 6-1-1)。當道旁未傳送速度碼指令或傳送車門控制指令時,

            列車速限指令將被視為零速,此亦可由車上速限指示器中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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