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2 捷運號誌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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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臺北高運量捷運系統行控中心號誌系統
2. 可以更改時間標準表,以維持營運之效率表現。
例如:當列車班距為 20 分鐘時,晚點 5 分鐘視為「晚」;若列車班距改為 2 分
鐘時,為維持相同的營運效率表現,時間標準「晚」應定義為晚點 30 秒鐘。
3. 更改列車目的地識別碼和駕駛員識別碼。
( 四 ) 第一類維護員
第一類維護員的職責是在維護時刻表、資料庫等行車控制電腦軟體。因此該
員須對時刻表之編排和行車控制電腦資料庫相當了解,在接受列車調度員對營運
時刻表之建議後,修改永久的時刻表資料庫。其擷取資料的功能除與主任調度員
相當外,另有下列多項控制功能:
1. 準備時刻表目錄
以下四項資料庫是時刻表編排時所必須考慮的參數:
(1) 行車時間表
各相鄰站問的行車時間各有不同。通常此資料在營運前列車實際運行時即
記錄確定不變,只有在列車運行日久,性能已有所改變時才調整。另依功
能位階、滑行與否之不同,相同站間之行車時間亦不同。
(2) 時段區定義
可更改任一時刻表組的各時段區之起迄時間,例如上班時段設定為早晨七
點至九點,或更改其時段中原訂的功能位階、滑行與否等。
(3) 靠站時間
各站月臺有其最大/最小和原訂的靠站時間。
(4) 最小車間距
設置此標準是保證通過驗證(Validation)的時刻表組,其行車間距不致小
於此標準,可保證營運的順暢。
2. 建立、更改、拷貝、刪除時刻表組
維護員可以建立時刻表組,只需輸入組別、各發車地點、時間,交由編譯/驗
證時刻表組功能去處理。另可拷貝原有時刻表做為不同組別,以便更改。
3. 編譯/驗證時刻表組
時刻表組由維護員輸入後,由行車控制電腦根據各資料庫參數的條件去編譯時
刻表,算出停靠各站的完整時刻表。若其中有衝突,驗證作業會指出錯誤,編
譯與驗證工作須待正確無衝突後才適於實施。
4. 增加/刪除/更改/拷貝列車班次
維護員對列車班次的更動,目的是為準備時刻表,因此只能更改「非營運中」
的時刻表組。此外,維護員並無權增加/刪除間隔(Gap),這是因為間隔的功
能純粹是調整營運狀況,與維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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