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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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表 1-3-2 公共工程各級品管系統工作項目

                              組織分類                                         作業項目

                                                    1. 訂定品質計畫並據以推動實施
                                                    2. 成立品管組織並訂定管理權責及分工
                                                    3. 訂定施工要領
                                                    4. 訂定品質管理標準
                                                    5. 訂定材料與設備及施工檢驗程序並據以執行
                                                    6. 訂定設備功能運轉檢測程序及標準及執行
                         廠商(一級品管)
                                                    7. 訂定自主檢查表並執行檢查
                                                    8. 訂定不合格品之管制程序
                                                    9. 執行矯正與預防措施
                                                    10. 執行內部品質稽核
                                                    11. 建立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 一 ) 監造單位:
                                                    1. 訂定監造計畫並據以推動實施
                                                    2. 成立監造組織、訂定管理權責及分工
                                                    3. 審查品質計畫並監督執行
                                                    4. 審查施工計畫並監督執行
                                                    5. 抽驗材料設備品質
                              主辦機關
                      (監造單位/主辦機關)                   6. 審查設備功能運轉檢測程序及標準並監督執行
                                                    7. 訂定檢驗停留點、辦理施工抽查
                           (二級品管)
                                                    8. 辦理品質稽核
                                                    9. 建立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 二 ) 主辦機關:
                                                    1. 審查監造人員資格,登錄品管人員及監造人員
                                                    2. 應於契約內訂定相關品管規定,並編列品管費用。
                                                    3. 得視需要設置工程督導小組
                                                    1. 設置查核小組
                         主管機關及工程會                   2. 實施查核
                           (三級品管)                   3. 追蹤改善
                                                    4. 辦理獎懲





                 三、捷運工程三級品管之調整與強化(沿革階段 IV ~ VI,89 ~迄今)

                     配合政府加入世貿組織、並隨著初期路網之完工通車,為面對後續捷運工程之挑戰,本
                 局以國際標準組織品質規範 ISO9000:1994 版與 CNS 12680 系列標準,重新檢討修訂品質

                 管理系統如圖 2-2-3 ISO9001(1994 年版至 2000 年版)演變下之捷運工程品質管理系統、圖
                 2-2-4 ISO9001(2008 年版)之捷運工程品質管理系統圖。
                     因工程會所訂定三個層次之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施工查核 1 項作業之層級,實務上

                 歸屬於各級機關(如:主管機關、工程會及各市政府)應辦之第三級品管作業。為此,本局
                 調整三級品質管理制度,除將原先本局執行之督工、品質管理系統性稽查、查核、查驗等業
                 務,改列納入二級品管範圍。有關各機關之施工查核,增加後列為三級品管,以符合工程工

                 程會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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