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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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一、 施工廠商處置機制:發生災害時,除採取搶救措施外,並應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儘速將重大災害調查檢討報告送達本局。調查檢討報告必需包含下列完整資料:(一)
災害原因;(二)搶救紀錄;(三)緊急及意外事故通報單;(四)意外事故調查表;
(五)照片、概圖或文件;(六)證人之證詞;(七)協助救援單位之報告;(八)監
造工務所與施工廠商間,有關災害之往來函件及備忘錄等。
二、 本局、工程處及監造工務所處置機制:督導指揮施工廠商完成調查;審查施工廠商提送
之調查檢討報告;檢討相關責任歸屬;將意外事故檢討表函送各工程處,以作為預防類
似災害之參考。
第四節 防救災作業系統
為健全本局防災體系,採取適當之防範措施與有效執行災害搶救,以提昇本局之災害應
變能力,將災害減至最低程度,以維工地、財產、人員、安全。
6.4.1 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
二、臺北市重大災害災情查(蒐)報、通報作業執行計畫。
三、臺北市防災作業手冊。
四、臺北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五、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災害防救應變整備督導計畫。
六、臺北市各級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七、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運作注意事項。
6.4.2 本局之防災體系
依臺北市各級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計畫群「分析研判會議」作
業規定及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運作注意事項,配合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災害應變中心運
作期間之指揮與調度。
一、平時防災體系整備
( 一 ) 與中央氣象局網站及傳真連線,隨時掌握天氣變化,以為因應。
( 二 ) 與本府消防局保持行動電話簡訊、傳真機、防災專線電話及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
單一入口登錄平臺之聯繫。
( 三 ) 本局為因應災害等緊急突發事件,必須立即通知各相關人員,而以中華電信「一
呼百應」系統錄下語音訊息,就可傳遞給指定群組內成員及利用 LINE 即時通訊
平臺上本局內部相關群組迅速傳遞訊息,以利災害等緊急事件即時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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