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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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五 ) 供料能量

                           針對供料商之生產設備、運輸車輛、路程遠近及員工數目等綜合評估其供料
                       能量是否足敷工地需求。以預拌混凝土廠為例,拌和設備能量太小、運輸車輛不

                       足或運輸距離過遠,均可能造成供料中斷,嚴重影響混凝土澆置品質。
                           此外,針對國內製造廠尚可輔以驗廠程序,瞭解其產品製程及生產能量,藉
                       以比對其提供之訊息是否正確,惟對進口產品而言,原製造廠之品質保證至為重

                      要。許多所謂的進口產品「代理商」其實是以貿易方式取得材料再進行銷售的「貿
                      易商」,並未取得國外原廠的代理權。使用其產品與購買水貨無異,許多與材料
                      施工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產品儲存條件、保存期限等資訊均無從得知,即使材質再

                      好,對材料施作者而言,其整體供料品質也將大打折扣。類此材料,除了詳實比
                      對所提供之材質規格、測試報告與進口證明資料外,代理商之授權亦應納入審查
                      重點。

            二、大宗/重要供料商品質管理能力定期評鑑

                 本局係於民國 82 年起陸續推展各大宗材料之品質評鑑工作,在捷運工程 30 多年來之材
            料品管上不僅負起重要之上游品控把關功能,並在評鑑技術推廣上亦與國內工程單位具有實
            質經驗交流與互動。

                 以預拌混凝土廠品質評鑑為例,民國 88 年 921 大地震曝露出混凝土品質良莠不齊的問
            題,嚴重影響國內建築與公共工程的安全性。有鑑於此,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結合產、
            官、學資源自民國 89 年推動中華民國預拌混凝土廠驗證制度(GRMC,Good Ready-Mixed

            Concrete),核發優質混凝土標章,以提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也讓消費者在選購預拌混凝
            土時能多一層保障。由於本局長期執行預拌混凝土廠品質評鑑作業,普獲各界肯定,故營

            建研究院之驗證制度即以本局預拌混凝土供料商品質評鑑查對表作為其驗廠標準之重要依據
            (如表 4-4-1)。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有效控管預拌混凝土廠供料品質,自 102 年試
            辦預拌混凝土廠實地廠驗作業,並於 103 年起要求各部會及縣市政府辦理施工查核時應納入

            預拌廠廠驗作業。由於國內工程機關僅本局長期有系統的執行預拌廠品質評鑑作業,故工程
            會不僅摘引本局評鑑標準作為各機關辦理預拌廠廠驗之檢查標準,且過往該會於歷次現場廠
            驗及舉辦研討會時,均函請本局派員到場協助及經驗分享。

                 ( 一 ) 評鑑要項及查對表建置
                           長久以來,工程單位多以抽樣試驗結果作為材料驗收依據,為使抽樣結果更

                       能真實反應「母體」的品質,統計學上不乏各種抽樣技術之研究,然而隨著品質
                       觀念之演進,國際上早已體認產品品質的保證,光靠事後成品檢驗是不夠的,根
                       本之道在於供料商是否擁有完善的品質制度;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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