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3 捷運工程大區域開挖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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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4.2.4 風險等級評估修正
實際施工時必須對這些假設持續地進行追蹤。當不同的狀況出現時,依其對風險可能的
影響,重新進行風險辨識、分析及等級判斷,並視需要更新風險減緩措施及風險應變計畫。
於實際施工時,亦須針對整體工程狀況進行評估,蒐尋是否有尚未辨識的風險,並對其進行
風險分析及研擬風險管理計畫。
隨著施工進行,若風險狀況及資訊發生提高或降低變化時,依據監測數值及現場巡視、
判斷、修正施工方式並重新評估風險等級。
第三節 風險處理原則及減緩措施
4.3.1 風險處理原則
對不同等級之風險接受度與處置原則如表 4-3-1 所示。風險接受度由無法接受至可忽略
共分五個等級,對於無法接受的風險,必須採各種可能的措施,如風險轉移或風險規避,或
將風險降低至可管理的等級。對於難以接受、不希望會可容許的風險,則依「工程可合理執
行的下限」(As Low As Reasonably Practicable, ALARP)之原則處置。對於可忽略的風險,
僅需進行風險追蹤,無需特定管控措施。
表 4-3-1 風險因應原則表
風險等級 風險接受度 風險因應原則
必須採各種可能的措施,如風險轉移、風險規避、或將風險降低
一 無法接受
至可管理的程度。
施工前須擬定並啟動風險減緩措施,施工時以風險追蹤及加強監
二 難以接受
測等方式執行風險管理。
施工前須擬定風險減緩措施,施工時以風險追蹤及加強監測等方
三 不希望
式執行風險管理。
四 可容許 施工時以風險追蹤及監測等方式執行風險管理。
此類風險最小,僅需對假設條件進行風險追蹤,無須特定的風險
五 可忽略
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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