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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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5. 新增(含延伸)路線加入對營運機構之整體捷運路網(含已通車及已核定路

                           線)營運財務效益評估(不含土地開發及其他外部效益),包含邊際收益、
                           邊際成本、運量密度變化、營運損益平衡點變化等評估。

                         6. 財源籌措計畫及財務策略,包含成立基金(得比照「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
                           度實施方案」辦理)或專戶之經費來源、運用及用途,計畫執行期間,地方
                           債務舉借情形及自籌財源能力分析。

                         7. 民間參與方式規劃。
                         8. 營運永續規劃。
                 ( 十二 ) 計畫影響分析:包含交通衝擊分析及改善方案、環境影響說明或評估、召開公

                         聽會經過及徵求意見處理結果,以及替代方案評估及優劣分析。
                 ( 十三 ) 公共運輸系統整合計畫執行情形及成效檢討。
                 ( 十四 ) 全生命週期之風險管理,包含風險項目或情境評估、敏感度分析、風險分布、

                         影響程度評估、風險處理計畫、風險圖像矩陣及預估殘餘風險說明等。
                 ( 十五 ) 地方政府承諾事項,包含運量培養措施執行情形、績效指標成效檢視(含可行

                         性研究所提短期績效指標)及後續改善措施與進程規劃、工程建設機構成立及
                         執行能量分析、確定營運機構、自負盈虧、優惠措施、地方政府負擔之經費額
                         度、地方議會同意成立本計畫基金之相關文件、成立捷運基金或專戶並依財務

                         計畫提撥一定經費至該基金或專戶內、未來票收比及進程規劃等。
                 ( 十六 ) 其他,包含計畫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目標值。
                 ( 十七 ) 依據報告書內容填具「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檢核評估表」。

                 地方政府辦理前項綜合規劃作業程序,必要時可循都市計畫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禁限建
            之公告前置作業。

                 地方主管機關推動個案計畫綜合規劃時,應配合成立推動小組,整合有關地方政府跨局
            處(含交通、都計、財政、工務)等業務,並由地方主管機關副首長以上層級擔任召集人,
            其所完成之綜合規劃報告書應經推動小組審核同意後,始得陳報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

            3.1.2.4 可行性研究與綜合規劃報告書通案內容

            該作業要點第七點。(條文抄錄如下)
                 ( 一 ) 經濟效益評估指標

                       1. 淨現值,值為正。
                       2. 益本比應大於 1。
                       3. 內生報酬率。

                 ( 二 ) 財務評估指標
                       1. 自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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