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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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興建優先次序





                     ( 二 ) 若無適當之橫渡線可作為分段營運之迴車點時,亦可考慮以設於分段通車營運端

                           點站後之中央避車線提供分段點之迴車,如將中央避車線設於分段通車營運端點
                           站前時,則可將其視同剪式橫渡線般操作。

                 三、臨時端點站之設施
                     須考慮變更成為端點站時是否有足夠之設備(如自動售票機、驗票閘門、電扶梯等)與

                 設施(如月臺寬度、樓梯寬度、轉乘設施、行車人員調度休息空間)以供營運使用,又此分
                 段通車營運之端點站應以「島式月臺」為宜,以方便旅客可同時進出兩側月臺,及便於有班
                 次密集需要時,可節省迴車時間。

                 四、供電設備
                     須設置有主變電站及其相關電纜、管道等設施供應足夠電力,使其全線安全運作。

                     若非屬已於規劃階段即準備分期分段興建營運之計畫,係因應情勢變更而須調整為分期
                 分段營運之情況,其營運計畫分析因分段通車之目標年期及服務範圍改變,必須依據提前通

                 車範圍及時程更新檢討營運計畫包含運量修正、重擬營運型態、列車數量採購時機、儲車空
                 間、機廠作業能量等皆須加以檢視,若有必要時,須追加臨時應變計畫及配套措施。
                     對原計畫之影響探討,包括:

                 一、 若於部分路段先行完工通車,則原排定全線一次通車之系統整合/模擬測試需重新修
                     正,於部分路段先行作整合模擬測試,日後全線完工之後需重新再作一次全線系統整合
                     模擬測試,不僅測試文件及範圍需修改亦將增加相關經費,同時後續工作時數與時段亦

                     會受到營運路段之限制,須配合考量。
                 二、 採分段通車營運時之端點站因原僅為中間站,同時將其視為臨時端點站,檢討分段通車
                     時營運單位及旅客所需之營運服務設施、設備是否足夠。

                 三、 由於分段通車營運所涉及特殊之列車調度、控制方式不僅使得營運單位因承擔較高之風
                     險而需增加人力、工時,同時亦使得行控中心、行車控制軟體、旅客資訊顯示板、博碼

                     調變器(PCM)、尾軌通風等相關之號誌系統、通訊系統、供電系統等均須配合變更設
                     計,此舉亦將可能延後原定其他路段之完工時程並造成經費之增加。
                     依據交通特性所預測之運量結果,並考量沿線工程難易度、調度設施位置、分段營運考

                 慮等因素,提出可行之分段營運之區間,接續進行分段營運之列車服務計畫,考量全線營運
                 搭配區間營運之營運模式,其提出總需求列車數。



                 第三節 案例說明-臺北捷運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


                     臺北捷運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計畫(以下簡稱該計畫)可行性研究於 103 年 11 月 3
                 日奉行政院核定,綜合規劃於 108 年 5 月 31 日奉行政院核定,後依據交通部 107 年 2 月 9

                 日修頒之「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須提出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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