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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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機廠功能

                 ( 一 ) 儲車功能
                       1. 提供電聯車之接收、儲放、調派之場所。

                       2. 提供電聯車重新組合之場所。
                       3. 執行電聯車之內部清潔。
                 ( 二 ) 維修功能

                           提供電聯車各類維修用車輛、維修設備、備品及材料之儲存和外部清洗。執
                       行電聯車、道旁設備、維修用車輛以及其相關子系統與支援捷運系統相關設備之

                       定期檢查、預防維修、故障排除、組件校正、修改等工作,主機廠則尚需能夠進
                       行翻修或大修工作。
                 ( 三 ) 測試功能

                           提供測試軌做為電聯車新車接收測試和車輛維修後執行必要之測試工作。
            三、機廠區位

                 ( 一 ) 儲車―路線之端點(郊區端)。
                           其目的在於便利清晨發車與深夜收班,另為考慮每天兩尖峰間列車之暫時存
                       放,亦須於市區有適當之儲車地點,惟此需求往往受用地限制不易達成。

                 ( 二 ) 維修―單一據點以路線中點為宜,兩據點則以兩端各 1/4 處為宜。
                           其目的在於容易對路線及營運中之列車進行緊急維修,並減少列車進行檢修

                       所需之移動距離。
            四、機廠設計準則

                 ( 一 ) 需考慮車輛、設備和人員之最佳動線與安全之作業。
                 ( 二 ) 需允許人員和車輛、機具、設備等具有足夠安全的工作與移動空間。

                 ( 三 ) 需提供足夠的人員、材料、機具、設備和修理工具。
                 ( 四 ) 需設計以最少的人員需求、最少的維修時間和最少的設備花費以執行上述各項業
                      務。

                 ( 五 ) 需擁有最大的彈性與適應性以面對未來的維修工作調整及擴充需要。
            五、電聯車儲存與維修需求

                 ( 一 ) 儲車需求
                           電聯車於非營運時間應有地方儲存,即使是於營運時間(如非尖峰),部分
                       暫不使用之電聯車亦需有場地停放,因此應依據運量計算班距,並求得所需列車

                       數作為儲車之需求。
                 ( 二 ) 維修需求

                           電聯車周期性之預防檢測,保養及維修計畫,執行時根據下列原則:
                      • 以運轉公里數為作為更換零件之依據。
                      • 以營運日數作為檢查作業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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