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捷運技術 第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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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獻回顧 台亦波及燃燒,造成逾六百多人重
大傷亡事故。此時政府學界便開始
臺北捷運系統規劃時(1980 年
重視軌道系統地下交通設施之防火
代)因國內並無相關捷運經驗或法
設計與防救災系統,說明如下:
規可資遵循,復因其建設之特殊性
(一) 2004 年內政部委託專家學者
不同一般建物,故規劃之初即奉行
完成「大規模地下空間災害
政院核定為特種建物,並由當時臺
防救措施及體系之研究案」
北捷運總顧問引用相關歐美法規及
報告(鍾基強等,2004)[1],
國外之經驗為捷運系統制定規劃手
針對國內外地下場站災害防
冊及相關文件,而有關消防安全部
治制度及架構做比較分析,
份之規劃設計係以美國消防協會
亦對韓國大邱事件提出地下
NFPA-130 為主要依據,但臺北捷運
空間火災災害案例分析,進
依法仍須將消防設計圖說送至地方
而提出有關地下建築物防災
消防機關辦理圖審作業,並主動與
安全設計。
消防主管機關溝通協調相關問題,
(二) 交通部運研所於 2006 年委託
隨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
專家學者辦理完成「軌道系
標準」於 1989 年發布施行,以及消
統地下交通設施之防火設計
防署自 1995 年 3 月成立後,消防主
評估與防救災系統研究」(林
管機關對臺北捷運系統以往依國外
慶 元,2006)[2]、2010 年 完
法規完成之設計,提出許多修正意
成「地下軌道交通設施防救
見,以符合本地需求,臺北捷運系
災安全管理機制研究」(陳
統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亦多所配合,
但對於現有法規適用於捷運系統確 俊 勳,2010)[3] 及 同 年 亦
有困難者,亦引用國外案例予以說 完成「地下軌道交通設施防
明。經過多年的努力及摸索,適合 救災安全管理研究(1/2)及
(2/2)」(史都華等,2010)[4]
國內捷運系統之消防安全設計已逐
漸成形。 [5],相關研究內容提供政府
韓國大邱於 2003 年 2 月 18 日 主管機關對於火災安全設計
要求、防救災(火災)系統
發 生 火 燒 車 意 外 事 件, 兩 列 車 共
及三鐵共構(站)之安全管
十二節車廂全部被燒毀,地下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