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捷運技術 第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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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文獻回顧                                     台亦波及燃燒,造成逾六百多人重
                                                       大傷亡事故。此時政府學界便開始
                 臺北捷運系統規劃時(1980 年
                                                       重視軌道系統地下交通設施之防火
            代)因國內並無相關捷運經驗或法
                                                       設計與防救災系統,說明如下:
            規可資遵循,復因其建設之特殊性
                                                       (一) 2004 年內政部委託專家學者
            不同一般建物,故規劃之初即奉行
                                                              完成「大規模地下空間災害
            政院核定為特種建物,並由當時臺
                                                              防救措施及體系之研究案」
            北捷運總顧問引用相關歐美法規及
                                                              報告(鍾基強等,2004)[1],
            國外之經驗為捷運系統制定規劃手
                                                              針對國內外地下場站災害防
            冊及相關文件,而有關消防安全部
                                                              治制度及架構做比較分析,
            份之規劃設計係以美國消防協會
                                                              亦對韓國大邱事件提出地下
            NFPA-130 為主要依據,但臺北捷運
                                                              空間火災災害案例分析,進
            依法仍須將消防設計圖說送至地方
                                                              而提出有關地下建築物防災
            消防機關辦理圖審作業,並主動與
                                                              安全設計。
            消防主管機關溝通協調相關問題,
                                                       (二) 交通部運研所於 2006 年委託
            隨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
                                                              專家學者辦理完成「軌道系
            標準」於 1989 年發布施行,以及消
                                                              統地下交通設施之防火設計
            防署自 1995 年 3 月成立後,消防主
                                                              評估與防救災系統研究」(林
            管機關對臺北捷運系統以往依國外
                                                              慶 元,2006)[2]、2010 年 完
            法規完成之設計,提出許多修正意
                                                              成「地下軌道交通設施防救
            見,以符合本地需求,臺北捷運系
                                                              災安全管理機制研究」(陳
            統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亦多所配合,
            但對於現有法規適用於捷運系統確                                   俊 勳,2010)[3] 及 同 年 亦
            有困難者,亦引用國外案例予以說                                   完成「地下軌道交通設施防
            明。經過多年的努力及摸索,適合                                   救災安全管理研究(1/2)及
                                                             (2/2)」(史都華等,2010)[4]
            國內捷運系統之消防安全設計已逐
            漸成形。                                              [5],相關研究內容提供政府
                 韓國大邱於 2003 年 2 月 18 日                        主管機關對於火災安全設計
                                                              要求、防救災(火災)系統
            發 生 火 燒 車 意 外 事 件, 兩 列 車 共
                                                              及三鐵共構(站)之安全管
            十二節車廂全部被燒毀,地下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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