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捷運技術 第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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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軌道工程及製品國產化政策之發包策略研究|張辰秋等


               簡要說明如下:                                   因素增加國產品項目,仍可看出受訪
                                                         單位對軌道製品國產化之接受趨勢:
               A. 各發包模式評估結果
               各發包模式評估「以軌道工程單獨發                          A. 軌道工程單獨發包
               包」之有效性及可行性最高,計有政                          圖 1 訪談評估結果,以軌道工程單獨
               府機構、顧問公司及軌道廠商,此代                          發包的有效性及可行性最高,對採購
               表採購機關、專案管理或監造顧問及                          國產品政策有正面助益。
               施工廠商的看法相當一致就軌道設施
               國產品之推動與採用持正面助益。                           B. 鼓勵得標廠商採購國產品
                                                         雖軌道廠商單獨承攬有助於採用國產
               B. 營運單位評估結果                               品,惟其關鍵回到契約條文時,仍應
               營運單位評估以軌道併入土建工程並                          務實看待條文內容,是否仍有滯礙難
               以共同承攬發包之模式較佳,而學術                          行之處,尤其現有已決標或正辦理採
               單位則認以軌道併入系統工程並以共                          購工程標案規範內容仍應鼓勵得標廠
               同承攬發包之模式效益較好,亦可看                          商採購國產品,排除限制或改具彈性
               出軌道工程無論併入系統或土建工程                          處理之作法,促使國內製造商有意投
               採共同承攬發包模式,除提升軌道工                          入資源進行開發生產。
               程位階外,亦認為軌道製品採構較具
               主導性。                                          本研究研擬 3 項探討項目中突顯
                                                         出軌道工程採用國產製品議題的重要
                                                         性,在推展國產化有幾個項目需予重
               IV. 研擬未來可行策略                              視或得有效解決:
               國內捷運系統軌道工程發包策略最早
               是希望藉由國際廠商引進施工技術提                          A. 建議研擬採購指引提高國產化
               升本地廠商的施作能力,因此台北捷                          輕軌系統採購作業指引雖已由交通部
               運第一條高運量軌道工程淡水線採軌                          頒布,惟尚未有工程標案參考引用,
               道單獨發包模式,而單獨發包係由國                          且其它運量系統之製造商與產品實績
               外廠商與國內營造商聯合承攬進行,                          限制部分尚在研議中,本研究建議應
               後因中和線採土建及機電合併發包提                          加速研擬捷運其它運量系統與適用於
               早完工案例,改變後續之土城線、新                          城際鐵路之採購指引,無論適用何種
               莊蘆洲線、信義線、松山線等工程發                          系統之採購指引宜有一致性之認定規
               包模式,亦基於工程管理、品質與進                          則與做法,對有意國產化之製造商投
               度控制等等因素採行大區段標制度,                          入資源或軌道廠商選用國產品之意
               以減少發包次數及減少介面處理之困                          願,提供正面助益。
               難等。目前國內軌道工程發包仍著眼
               於以減少工程設計與施工階段之介面                          B.  將現有系統維護製品納入國產化指
               為主而採大區段標作為,將契約明訂                            標
               或未訂之處,均附予得標廠商進行內                          至於現已執行或正辦理採購之標案,
               部協調及整合處理。                                 並不宜更動工程契約明訂之條款,以
                   當本研究將軌道製品國產化需求                        免產生履約爭議。惟考量國內現有已
               置於軌道工程發包策略研究中並增列                          營運之都會區捷運系統和傳統鐵路之
               共同承攬機制選項,較現有發包考量                          路網日常維修養護所需之材料製品,


               捷運技術 第55期,  202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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