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捷運技術 第52期
P. 96
92 施文林 臺北捷運因應松山線通車電力轉供探討
一、前言
捷運松山線西門站至松山站已於103年11月15日通車並與新店線串聯營運,松山線全長
約8.5公里,設8座地下車站(含西門站),全線採地下方式建造。松山線於99年2月26日向
台電公司提出用電申請,但通車前原供給松山線用電之台電松湖超高壓變電所未能如期完
工,當時松山線松捷主變電站面臨台電供電與不供電的疑問中。直至103年9月4日,經與台
電多次協調,終於獲得台電函覆核可松山線松捷主變電站新設用電許可,在過程中松山線因
應台電供電與否總共考量3種供電方式應對,1.原契約供電規劃模式下台電松湖變電所順利
興建完成供電,2.松湖變電所未興建完成松捷未送電模式,3.松湖未興建完成,但台電其他
變電所對松捷送電模式。為順利通車,減少契約變更帶來的系統架構大變動,這三種供電模
式是建立在已完成之系統架構下,儘量透過開關切換達到電力互相轉供。由於新蘆中和線與
信松線是多條高運量電力系統互聯供電,對於上述3種供電模式相對有多種因應方式。供電
模式的變更主要先確保在供電系統正常(Normal)及非正常(Abnormal)之運轉狀態下,可
正常營運,這需經由交流負載潮流分析確認供電系統各匯流排之電壓大小、相角與電壓降,
各變壓器及電纜饋線之額定容量,與最大電力負載需求。
松山線通車過程除了與台電討論外,本局也同時與廠商討論供電系統轉供方式,以隨時
應付台電對松山線送電的要求,並初步估算負載在各種模式下都能保持正常營運。本文將透
過電力系統潮流分析的結果,驗證各種供電模式可使系統正常營運。
二、松山線通車前與台電協調過程
本局於99年2月26日向台電公司提出申請,台電表示本供電案須俟松湖超高壓變電所完
成後,方可提供充裕電力,在松湖超高壓變電所完成前,為避免故障跳脫致另一回線過載,
本局須同意裝設遙控卸載裝置,可讓台電公司逕行卸除新增設用電負載始可供電。台電公司
就臺北市內電力建設須請市府協助項目,於100年1月11日由台電公司董事長拜會本府郝市長
溝通及討論,松湖超高壓變電所之興建及松山線主變電站用電為會議討論項目之一。後於
100年1月18日,由台電公司召集本局及捷運公司研商「松山線主變電站供電事宜」,會中決
議台電、捷運局及捷運公司三方暸解松湖E/S完成前,松捷如採有條件方式核供,捷運局及
捷運公司必須備妥轉供方案及軟硬體規劃,當台電輸電系統事故時,接受台電台北區域調度
中心(ADCC)指令,儘速於最短時間內將松捷用電量改由秀捷轉供,降低民生用電影響。
本局後邀集台電公司及捷運公司確認本捷運松山線供電案須面對處理情境為:如台電供電
松捷主變電站,當台電發生N-1情形(有一線路故障),台電公司將對松捷主變電站限電要
求。捷運公司提出因應應變程序:於接獲台電限電通知後,進行松山線列車進站後停車,
之後將列車用電轉由秀捷主變電站供電;同時將各車站空調停機,如此可儘速卸載松捷主
變電站用電量(10MW)之80%,剩餘之車站電(扶)梯、照明及其他負載(20%),建議
於非營運時段或待本公司完成各站電梯/扶梯停機並導引旅客後配合轉供。本松山線用電案
經本府陳秘書長永仁協助,於103年5月23日率捷運局代表赴台電公司拜訪莊副總經理光明會
談,再於103年6月10日由經濟部張部長家祝主持會議,就松山線用電決議,考量捷運松山線
係重大交通建設,事涉公共利益,經濟部勉予同意台電公司暫以透過汐止超高壓及中崙一次
配電等變電所提供松山線用電,並以103年9月15日為台電送電松捷主變電站目標日。台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