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捷運技術 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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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52期                                             57



            參建單位意見,排除多項施工障礙後,將自來水與電力分採傳統埋設管路及推管工法施作;

            後於施工階段塔悠路口原預定推管工作井位置,因現場管障無法排除,又因工作井地處交通
            動線熱區、無法改移設他處,致無法設置電力主幹管推管,因此經與台電討論同意,將主幹
            管電力管道間末端擴大、加深,以預留日後由其可自行施作推管之工程空間;另配合以較小
            規模電力管數配合串、並聯本區既有電力人、手孔方式,以建全本區電力系統。
            (二) 主幹管增設聯外管線
                 因新工處嚴格要求南京東路屬共同管道公告路段,未來不再同意各管線單位於本路段開

            挖、施作管溝,因此經新工處及捷運局召開會議同意共同管道參建單位施作共同管道聯外管
            線,其分岐延伸範圍並以20公尺為原則;因此各主幹管管線分歧部均配合設計至路外最近
            人、手孔;另聯外銜接管線於南京東路與光復北路口地下道南側處,因地下道及排水箱涵預
            壘樁等地下障礙,因此考量以推管工程搭配工作井方式設計,又由於此處位於路口交會處,
            需特別考量該處交通維持,因此採共用推管工作井,並將自來水ψ1000推管與台電ψ2400推

            管以上下疊置方式引出,將推管工作井最小化設計,以減少施工中交通維持影響。
            (三) 配合市府路型政策及管線參建單位政策改變
                 南京東路共同管道供給管雖曾於設計階段辦理過管線需求及基本設計原則確認會議,惟
            施工期間因南京東路配合市府政策,配合都發局南京東西路公共環境更新改善設計之變更
            案,重新設計路型、人行道及配置相關道路設施,及管線參建單位政策改變,各管線單位來
            函要求變更及新增需求如下: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變更需求為本標部分路段南、北兩側供給管各留
            設ψ6”×4管;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台北東區營運處新增需求為光復
            北路至塔悠路間南北兩側供給管各留設ψ3”×6管;台北市政府交通管制工程處需求為本標
            路段只於南側設置供給管,留設管道數為ψ3”×3管,原北側供給管需求取消。

                 另配合新工處召開會議同意共同管道參建單位施作共同管道聯外管線,其分岐延伸範圍
            並以20公尺為原則,故各參建單位要求捷運局將各供給管管線分歧部配合本次變更設計,串
            聯至路外最近人、手孔,以利管網整體運用。
            (四) 管線參建單位政策改變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於供給管復舊階段,提出南、北兩側供給管各以
            留設ψ6”×12管之變更需求;因該變更管路占用人行道較大空間,需重新整合人行道下方管

            線,並遷移其他受影響之管線。


                                                      五、結語


                 捷運松山線共同管道為國內第一條成功將未來需求及既有管線併入考量之共同管道全系

            統設計(幹管、供給管、既有管線系統及管理中心等),並併捷運工程施工之首例;松山線各
            標細部設計廠商,盡各項工程專業能力與本局承辦同仁全力配合,就本案週遭環境狀況與本
            工程特性,提出最適之設計方案。並拜訪協調共同管道參與機關,修正設計內容,終獲參與
            機關之同意;而本案經費分攤,亦經數次開會計算,亦獲各單位同意依工程進度按年撥付至
            本局,至此捷運松山線共同管道得以順利發包施工,如期如質完工。
                 捷運松山線共同管道完成後,因已整合未來及既有捷運沿線重大民生管線、增加各管線

            單位維護管線之便利性,預期大幅降低路面挖掘次數,保持交通順暢,提昇路面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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