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捷運技術 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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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行道通風口設計說明
突出物原以設置於中央分隔島為主,以避免對路型、車道之影響,因設置MU-14
之路段並無中央安全島,故設於北側雅柏旅館門前人行道上。為保持人行空間,通風
口與建築線間之人行道需保持3m淨寬,並自路緣石退縮30cm;通風口之立面造型,
於60cm以下採花崗石基座、60cm以上則以穿透性之玻璃材質,盡可能使構造體看起
來輕巧、量體降低,以減少對相鄰商家之視覺衝擊。此外,花崗石基座選用與雅柏
HOTEL建築物同色調之灰色系,以避免其量體過於突顯於周遭環境,通風口二側植
栽槽以無床基方式設計,以利地表水滲及基地保水。採用上寬下窄之造型,一方面考
量與周圍環境之配合,另一方面可爭取上吹式之格柵排氣斷面積,通風口示意圖如下
所示:
圖17 MU-14強制通風口建築環境圖
(七) 共同管道之特殊部(材料投入口及分歧部)
共同管道之特殊部係依據各管線單位之收容條件、道路條件、相關建設及共同管道之機
能性等,並與各管線單位及建設主管單位協調設計之。共同管道特殊部之設置位置略為:線
形變化處、不同斷面間之特別連接部及其他應各管線單位之需求、道路條件等,並與各管線
單位及建設主管單位協調設計,共同管道特殊部之設計在不影響各類管線功能性之考量下宜
儘可能集中設置(詳圖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