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捷運技術 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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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丁壇、簡文彥、陳韋伶   永續都市的 TOD 發展策略


                      表 1 《修訂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捷運車站周邊之商業區變更原則

                 項目          捷運車站規模              影響範圍                            劃設條件


                            尖  峰  流  量  一  萬                    • 至少一邊臨接十五公尺以上道路或臨接
                            五  千  人  /  小  時  半徑 150 公尺           道路未達十五公尺但商業發展達商一平
                            以上之車站                                 均值以上者。

                                                                • 以車站出入口之街廓:街廓面積不大於一
              政府主動          尖  峰  流  量  一  萬                      公頃者及範圍達街廓面積一半以上者劃
              變更原則          至  一  萬  五  千  人  半徑 100 公尺           設(不含住一及非都市發展用地)。
               (第 2 項)      /小時之車站


                            尖  峰  流  量  一  萬
                            人  /  小  時  以  下  半徑 50 公尺
                            之車站


             人民陳情案                                              • 基地規模需超過二公頃以上。
                            大眾運輸(含捷
              處理原則          運)車站              半徑 300 公尺         • 不臨接住一、住二及非都市發展用地。
               (第 2 項)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自《修訂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民 84)。

                 2. 都市更新地區劃設

                    民國 85 年 3 月公告的《選定本市第二期獎勵都市更新實施地區範圍案》,係依據當時
                    《臺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二十六條,配合重大建設優先辦理都市更新,
                    其中捷運車站即為重大建設項目之一,位於捷運車站四周道路境界線深 50M 範圍或整

                    體街廓,在符合都市更新辦理條件的情形下,可劃設為都市更新地區。該案將捷運淡
                    水線周邊共兩處,合計面積約 3 公頃土地劃入獎勵都市更新實施地區範圍。
            (二) TOD 第二階段(民國 90 年代起至 103 年)


                 隨大臺北都會區捷運路線逐步通車,路網密度提升,在臺北市已形成多個轉乘集散節點
            (參考圖4),同時,公部門對於TOD規劃的實踐也有了更進一步的具體作為。在此階段,臺北
            市與新北市政府皆針對已通車及興建中捷運車站推動周邊較大面積的都市再生規劃,以政府
            角度整體檢討捷運車站周邊都市更新的潛力,適度調整土地使用機能及開發強度,並且實質
            改善公共設施建設,或都市設計相關配套納入管制規範。另外,配合捷運建設工程施作,同
            步規劃主要動線道路改善工程或景觀設施,有效提升綠色通行便利性與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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