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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48 期 165
2. 隧道地下穿越民房問題。
3. 增設車站、機廠移位等問題。
4. 公有土地之地上建築物先建後遷問題。
(三)基本設計圖修正階段
若因其他因素如都市計畫案修改或變更,而被迫重新修正基本設計圖,則須自行壓縮作
業時程以免影響總體時程。
(四)土地取得階段
土地取得後土建工程才能進場施工,故都市計畫變更樁位公告作業完成前,必須併行開
始辦理土地取得作業以爭取時間,惟沿線社區居民時有陳情反對及抗爭,使得土地取得作業
也延後取得。
以新莊機廠工程為例,土地取得先後延遲已達五年餘,目前土建工程仍進行邊坡改善工
程中,計畫時程不易掌控,僅能以部份通車或權宜通車之方式因應。
(五)細部設計階段
細部設計作業,若前置作業如都市計畫變更延誤、遴選細部設計顧問作業延遲等將間接
或直接影響細部設計作業工期,使得細部設計原件延後提送,將進而影響總體時程。
(六)招標階段
發包作業包含甲乙雙方買賣契約、投標商技術、投標商資格、投標商投標意願、投標商
對設計圖說算標時間之適當、甚至圍標問題等等使得招標作業變得複雜,更使期程無法確實
把握;時程規劃時雖已預留流標時間,惟若一再流標則有可能影響總體時程,因此總體時程
仍得配合研擬修正。
(七)土建施工階段
捷運工程的施工環境、居民抗爭等外在因素常常直接或間接影響施工期程,甚至影響擴
及總體時程,因此總體時程不得不配合研擬修正。
綜合施工階段諸種外在影響因素,簡述如下:
1. 管線拆遷、替代道路、車站配合出入口移位、交通維持、施工圍籬等問題。
2. 民宅出入、民宅沉陷、龜裂問題。
3. 地質改良灌漿侵入私地、車站出入口使用私有土地問題。
4. 隧道穿過民房下 / 現有公共工程設施等問題。
5. 潛盾隧道段障礙物如流木等問題。
6. 公有土地之地上建築物先建後遷問題。
7. 連續壁侵入民地、民宅問題。
(八)機電系統施工安裝階段
系統工程發包完成,則得標廠商即刻可辦理系統細部設計、製造;俟土建標之機房、軌
床交出後則進場安裝;一般而言皆能如期完成,不致影響總體時程,可是以捷運工程分標數
量且界面複雜,界面標一旦有延誤,直接影響安裝期程,甚至影響擴及總體時程,因此總體
時程不得不配合研擬修正。
(九)系統測試階段
土建交付前雖此時尚未進入執行階段,惟仍須評估是否會影響總體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