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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47期 9
1. 誰是作者?
專案執行方式的不同,相同的時間有不同的團隊建置模型的不同元件,由各不同
團隊建置之元件而成的模型作者為何?該研究參照著作權法第19條、第40條之一、專
利法第13條與專利法第12條,對於模型有參與及貢獻者,其智慧財產權將被認為是共
同所有,各當事方亦透過契約,對智慧財產權之歸屬與分配進行約定。
2. 資訊蒐集是否受智慧財產權保護?
BIM模型的資訊建置者彙整非其原創資訊而成之模型是否受智慧財產權保護?該
研究指出:「因為依據著作權法,資訊提供者為作者,就其資訊受有著作權保護,但
資訊收編者,收編相關資訊,其資訊蒐集上如就資料選擇以及編輯上具有創作性則可
因此受著作權財產權的保護,但受保護的範圍僅限於資料之選擇及編排之創作性,並
不代表資訊收編者可任意使用、破壞或改編資訊提供者之著作。」
3. 資料收集是否涉及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資料收集是否涉及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對此問題,該研究建議:「儘管依據著
作權法第65 條規定:“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然而實務上,
廠商仍對於合理使用範圍的界限為何有諸多疑義。」因此建議「所有與該專案相關各
團隊都給予其他團隊授權書(License)以及予以該廠商受予其下包廠商等同此授權之
次授權書(Sub-License),因此各團隊皆可以免於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下使用專案團
隊的任何廠商也就是整個專案從上游到下游,綜向到橫向的資訊,然而該授權範圍僅
限於該專案,且僅限於完成該團隊於該專案之職責。」
4. 商業技術秘訣如何受到保護?
BIM不僅包含諸多資訊,往往這些資訊也是該企業之商業技術秘訣,因此該研究
建議:「廠商之編輯著作除了受著作權保護外,廠商也依據營業秘密法採取合理之保
密措施,而使本身的商業技術秘訣受營業秘密法的保護。」
5. 廠商在採購契約授與業主之智慧財產權範圍為何?
BIM包含企業之商業技術秘訣,廠商在採購契約授與業主之智慧財產權範圍為
何?該研究建議:「廠商授權範圍僅及於該專案,且該授權有期限,其期限約定為專
案完工日期」,「若業主希望於專案結束後繼續擁有受權則應相對應付費」,另「業
主擬將廠商之建築資訊模型應用於其他專案應取得廠商之授權並另外付費。」
6. 元件庫如何被保護?
元件的建置需要花費許多人力與時間,然而元件的唯一表達性,即任何人採用相
同軟體所建置而成之元件皆相同,因此難以著作權保護,而其亦無祕密性,因此本研
究建議:「元件庫採取如商標、專利權取得的方式,採用註冊或申請主義,成立授理
元件註冊或申請的單位,廠商建置元件後,向該單位註冊或申請,依規定註冊或申請
之廠商有擁有元件之智慧財產權,其他廠商如需使用需經該廠商之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