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捷運技術 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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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邱奕遷 劉安德 蘆洲機廠基地之沉陷控制問題與對策





                 根據此原刖,確定整地回填工作方向如下:
            (一)  維修工廠及儲車區容許沉陷量小,且地面結構與設施之施工期又長,整地回填工作應優
                 先施作,一則填土後可有較長的時間進行壓密,二則不會影響結構與設備之施工。
            (二)  機廠西側之軌道區,雖然沉陷量大,但因管線埋設與舖軌工作均在施工後期才進場,因

                 此列為最後整地的區域,但整地前正可利用維修工廠與儲車區所挖出來之表土,堆置預
                 壓,以減少壓密沉陷。
            茲將機廠基地分成五個分區(I、II、III、IV、V如圖5)詳述施工步驟如下:
            (一)I區整地

            1.  挖除表土:維修工廠挖至EL.100m,儲車區挖至EL.101m,隨即進行收方測量,裝設沉陷
               板,而後逐層滾壓至EL.103.56m。
            2.  從設計階段地質調查資料顯示,蘆洲機廠位於古河道上地質狀況不佳,故機廠各棟建築物
               於施作前須先施加預壓,即以大量土方堆置於特定區域地表上方,利用預壓之土方重量使

               得該區域之地質沉陷能提早完成,將可避免爾後機廠結構物施作後產生過大之沉陷量,故
               I區所開挖之土方,除含大量垃圾者應隨即運棄外,其餘土壤部份則保留作為預壓土,預
               壓區共計四區(A、B、C、D),(如圖10),各區預壓高程及時間詳如表3所示。
            3.  於III、V區原地面裝設沉陷板,I區挖除之表土,依序運至B區、C區及D區進行預壓。

                                       表3 蘆洲機廠各預壓區高程及時間一覽表
             預壓區編號            位置             預壓高程(m) 預壓時間(月)                            備註
                      維修工廠、儲車區西                            最少需6個月 土方暫置於III區,俟整地完成後
              A區                                EL.106
                        側及儲車區南側                                以上        再運回預壓

              B區 土木/軌道工廠西半部                     EL.106     I、II、IV區 原設計未訂定預壓時間,後經檢
                                                           整地完成後 討比照A區最少預壓6個月以上
              C區            BSS/TSS             EL.106     I、II、IV區 原設計未訂定預壓時間,後經檢
                                                           整地完成後 討比照A區最少預壓6個月以上
                                                           I~IV區整地 原設計未訂定預壓時間,後經檢
              D區          進廠轉轍軌                 EL.106
                                                              完成後        討比照A區最少預壓6個月以上
            (二)II區整地
                 1.  整地原則:地表高程高於EL.103.84者,刮除原地表土至EL.103.34m;低於
                    EL.103.84m者,則刮除地表50cm,再逐層滾壓至設計高程。

                 2. 逐層滾壓前,應先辦理收方測量,需埋設沉陷板者,亦同時裝設。
                 3.  II區逐層滾壓至設計高程後(約EL.103.56m),於預壓A區舖設黃色警示帶,再將原
                    堆置於III區之地表土運回A區堆置,高程EL.106m。原堆置於B區及C區的土仍然保
                    留。

            (三) IV區整地
                 同(二)之1及2
            (四) III區整地
                 1.移除預壓B區及C區之堆置土,並依(二)之整地原則進行刮除地表土工作。

                 2.進行測量收方,同時於規定位置裝設沉陷板。
                 3.逐層回填滾壓至設計高程(約EL.103.5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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