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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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2-3-2 中運量系統線形設計準則(2/2)
項目 單位 希望選用 絕對需求
(3) 縱坡
① 主線軌道最大縱坡 % 6 7
② 車站最大縱坡 % 0 0.5
③ 機廠最大縱坡 % 0
(4) 豎曲線
① 豎曲線之最小半徑 m 3,000 1,200
② 豎曲線之最小長度 m 30
③ 兩曲線間固定縱坡之最小長度 m 15
以下就表 2-3-1 內之高運量標準之相關項目擇要說明其內容:
一、平面曲線
( 一 ) 臺北捷運高運量系統在設計速度 80km/h 情況下,考量最大實置超高(130mm)及
最大超高不足(90mm),所能布設之平面曲線最小半徑為 350m(期望值),如
考量現有地形地物限制條件下僅得以平面曲線之最小半徑 200m 布設,則設計速度
應限制在 65km/h。
( 二 ) 車站內公眾月臺區考量捷運車廂外側與月臺間隙不宜過大以便利輪椅之進出安
全,月臺內之軌道定線應儘可能以直線布設,必要時其曲線半徑絕對不得小於
1,000m。
( 三 ) 主線上高速行駛之列車由直線轉進曲線時,基於舒適、安全及超高合理漸變之需
求,圓曲線與相接直線間需加設緩和曲線,捷運路線之緩和曲線採克羅梭曲線,
其長度需滿足超高變率、超高不足變率及速度之需求,否則應考量限速。
( 四 ) 為使列車行駛於彎曲路段時減少搖晃造成旅客不適及鋼軌與車輪之磨耗並避免加
重三點支承之情況,反向曲線間應設一直線段,此直線段至少長 25m,最好在
50m 以上為宜;以上長度之規定,同樣適用於圓曲線長度及同向曲率相似複合曲
線間之緩和曲線長度。在當地條件限制下,反向曲線間緩和曲線可以連續,但超
高之漸變應保持一致(變率相同)且連續。
二、超高
( 一 ) 當列車行經一段平面曲線時,車輛本身及乘客會感受到一股偏離曲線中心的離心
力,此種離心力太大時,車上旅客會有不舒適的感覺,尤有甚者可能導致車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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