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8 捷運隧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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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一、防水膜
防水膜材質可為瀝青烯(Ethylene–Copolymer–Bitumen,ECB)、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PVC)或乙烯醋酸乙烯基(Ethylene-Vinyl-Acetate,EVA),其物理性質及化學性質需
能完全符合規範規定之檢驗值。防水膜之單面應有破裂顯示層(Signal Layer),且顏色與防
水膜呈顯著對比可於施工中輕易以肉眼察覺破孔處。
防水膜舖設前工作面須乾淨,無鬆動物質、雜物或鐵釘。所有岩栓頭、管件、鋼筋等尖
銳物均須修整平順;施工時,應以熱熔接方式固定於固定塊上,除自重外不得拉扯使防水膜
受力;凡破裂或刺穿而需修補之處,其四周至少重疊 15cm,且須依規範規定通過真空罩檢
驗合格。
防水膜之搭接長度至少為 8cm,以雙道(Double seam)熱熔接方式連接,所有接縫均須
經過氣壓檢驗合格。每卷防水膜長度,應配合隧道周長裁切,除設計需要外不得有縱向接縫。
施工中每 1,000m 長接縫抽樣乙組,每座隧道至少乙組,送檢驗單位按 DIN 16726 或
ASTM D412-83 或 ASTM D638-84 辦理接縫強度試驗,俟接縫強度試驗合格後,始可進行內
襯砌混凝土澆置作業,上述試驗頻率應視施工品質之穩定度酌量調整。
內襯砌鋼筋組立時,應避免於隧道開挖面設置吊掛鋼筋用之吊筋或其他吊掛物,並應謹
慎施工以避免損傷防水膜。
二、不織布
不織布材料應為聚丙烯(Polypropylene)纖維以針軋法製成之土木工程用不織布,其材
質要求及試驗標準,依合約規範辦理。
不織布係以固定塊固定於噴凝土面,固定點間距需小於 60cm,不織布之搭接長度至少
應有 10cm,縱向接縫每環不得超過兩道,舖設時應緊貼噴凝土面避免加力拉扯,以免澆置
混凝土時破裂或存留空隙。
不織布於運送途中在紫外線下暴露過久將受損而影響其功能,每批不織布均須以黑色或
深色塑膠布包裝。
三、防水檢驗
通常於舖設完成防水層後,即進行下列各項之防水膜防水檢驗:
( 一 ) 接縫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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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壓檢驗:於測試縫之一端焊入通氣插梢,利用空壓機打入 1.0~2.0 kg/cm 之
空氣壓力,另一端則予密封,維持 5 分鐘,如壓力下降在 20% 以內時,則表示接
縫完全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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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罩檢驗:將真空罩置於欲測試之位置,然後以 0.2~0.5 kg/cm 之壓力抽出
空氣,如儀錶指針不動,則表示有破損。此法並可加肥皂水於測試之位置上,觀
察肥皂水發泡與否,相互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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