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6 捷運大地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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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物保護





                     中和線建物沉陷量及角變量之規定因土壤特性與 DDC 之不同而有所區別,一般而言屬

                 砂性土壤之 CC275 及 CC276 標建物沉陷點之行動值可訂為 25mm,而黏性土壤之 CC277 及
                 C278 標建物沉陷點之行動值可訂為 50mm,房屋傾斜計之角變量行動值在砂性土壤部份則為

                 7 分弧,約 1/491;黏性土壤部份則為 5.5 分弧,約 1/625。
                     依中和線各施工標損鄰建物之結構物沉陷點沉陷統計資料所示,其中 CC275 標、CC276
                 標發生損鄰事件時之沉陷量平均量均較 CC277 標及 CC278 標之沉陷量平均量為小。究其原

                 因應可歸納如下:
                     CC275 標、CC276 標其所在之地層係屬永和新沖積層(砂土及黏土之互層),而 CC277
                 標、CC278 標其所在之地層係屬中和舊沖積層(該地層在深度 25 至 30 公尺以上大部份均為

                 黏土層)。主要原因為黏土層之沉陷速率較砂土層緩慢,建築物可逐漸調整其應力而不至於
                 有過急遽之變化。故其於發生損鄰事件時之沉陷量乃較 CC275 標、CC276 標為大。
                     另由統計資料,屬砂性土壤之 CC275 標、CC276 標中之 46% 建物其發生損鄰事件時之

                 沉陷量在 0 ~ 19mm 之間,遠小於砂性土之一般行動值 25mm 且其最大角變量亦小於其行動
                 值 1/491。而屬黏性土壤之 CC277 標、CC278 標中之 44% 建物其發生損鄰事件時之沉陷量

                 在 0 ~ 39mm 之間,亦遠小於黏性土之一般行動值 50mm 但其最大角變量,8 組數據中僅 1
                 組小於其行動值 1/625。



                 第七節 監測計畫


                     監測計畫內容將包含監測之對象(如:鄰近建物、重要管線、隧道及其他必要之項目)、
                 監測儀器之配置、監測儀器之配置數量及監測之時機與頻率。


                 6.7.1 監測目的

                     監測計畫的目的主要在監測捷運施工區周圍的建物與公共管線其變位是否超出容許範
                 圍,以便能及時採取適當的應變措施,確保建物及公共管線的安全。同時亦能提供開挖中土

                 壤的變位資料,以為回饋分析之用,使日後之工程設計更趨於合理與經濟。
                     一般而言,監測計畫之內容包括:

                 一、監測儀器的種類與數量。
                 二、監測儀器的位置。

                 三、監測的時機與頻率。

                     量測項目主要為施工期間土壤的變位、鄰近結構的變形、支撐的應力、地下水位與水壓
                 之變化。

                 6.7.2 監測配置


                     基於經濟有效且又能達到安全保護建物的原則,監測儀器的配置可考慮依循以下準則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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