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1 捷運地下車站結構混凝土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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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五、品質保證

                 ( 一 ) 巨積混凝土於全面施工之前,應先構築一實體樣品,澆置實作試驗之模型尺寸至
                      少應為版厚之 1.5 倍,但最大以 3.5m 為限。

                 ( 二 ) 實體樣品應於中心埋置測溫計,澆置時應記錄氣溫及混凝土之初溫,並記錄最初 7
                      天實體樣品中心及表面溫度,其心溫小於 80℃,且心溫與表面溫度相差小於 20℃
                      時,此實體樣品視為合格,並採單獨依實際執行數量計價。

            六、材料

                 ( 一 ) 海砂、海石、含水溶性氯化物、或除水淬高爐爐碴粉以外之煉鋼爐碴等廢棄物之
                      粒料,均不得採用。
                 ( 二 ) 鋼筋混凝土或巨積混凝土工程用細粒料水溶性氯離子之最大許可限值依 CNS 1240

                      辦理。
            七、施工方法

                 ( 一 ) 巨積混凝土之結構體至少於第一次澆置時須埋設溫度計於混凝土內,量測澆置當
                      時混凝土之溫度及自動觀測澆置後連續 14 天混凝土內之溫度,拌和廠應依據量測
                      結果採取適當措施,使澆置後混凝土內心溫不大於 80℃,及心溫與面溫差不大於

                      20℃。
                 ( 二 ) 巨積混凝土保溫部分應要加保溫材料(例如:PS 板、麻布袋、不織布或帆布等),

                      以符合心表面溫差之溫控要求,其費用包含於巨積混凝土之養護及保護作業以式
                      計量。
                 ( 三 ) 巨積混凝土若需降溫時,廠商宜依 6.2.1.8 四、措施配合辦理。

            八、養護及保護:依 6.2.1.9 辦理。

            九、現場溫度監測
                 ( 一 ) 巨積混凝土溫度監測,混凝土溫度及溫差監測應從開始澆置至內部溫度和表面溫

                      度之差異低於規定值,監測期程至少 14 天。
                 ( 二 ) 監測點之位置,原則上混凝土中心及澆置面下 5cm 處應至少各設置一個監測點,
                      並於距澆置面 1.5m 以內之陰蔽處設置環境溫度監測點,每一監測點應安裝二組熱

                      隅計。
            十、計量計價

                 ( 一 ) 巨積混凝土之實體模型試驗以「組」計量計價(費用已包含模板組立與拆除、混
                      凝土敲除與運棄以及溫度監測儀器等所需工作)。

                 ( 二 ) 巨積混凝土之養護及保護作業,按契約圖說所示之範圍以式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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