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三 ) 核付工程尾款程序(如圖 15-3-3)
1. 工程處於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核定後,即通知施工廠商開具統一發票並檢附工
程保固保證金、竣工計價單 6 份及竣工相片 4 份等資料,辦理竣工計價。但施
工期間尚有損鄰案者,應先協調解決。
2. 有關竣工計價單,如有扣款、逾期罰款、物價指數調整等事項,應依工程估驗
計價規定檢附。
3. 工程竣工計價,請施工廠商檢具資料(統一發票或收據、竣工照片、檢附工程
保固保證金、竣工計價單等)辦理核發工程尾款,其程序按工程估驗計價款核
付規定辦理。工程尾款核付,按工程估驗計價款核付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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