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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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驗收前置作業及驗收
15.2.4 實質完工認定
捷運工程於辦理初勘、履勘前應先依契約完成實質完工里程碑之會勘,即依本局品質管
15.2.4
理系統程序書(QSOP-YF039)規定,於契約里程碑達成時,召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確認完
成日期。
QSOP-YF039
工程處應於會勘時依契約規範制定實質完工應完成工作項目檢核表,逐一確認工程已順
利完成所有會驗後,並依照特別技術規範規定執行實質完工前應完成之各項測試、營運前之
先期試運轉(包括動態/整合測試)及試營運驗證。當工程完成系統動態和整合測試項目及
15-2-2
試營運驗證,且測試報告經工程司核定,並經目視檢驗後工程司將確認本契約已達實質完
工。如下表 15-2-2。
表 15-2-2 實質完工應完成工作項目檢核表(1/3)
15-2-2
1.
EMA2-61-A
1 CDR DDR
GS 1.8.1
FDR
2.
GS
PTS
N1
1.
PTS 2.
2 3.2.4 PTS 3.2.5
6
A PTS
SPA 33 GP
3
T.1(a)
279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