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P. 263
第十四章 測試運轉作業
二、唯有被授權及具有資格的人才可操作電氣設備。
三、 為確實管制第三軌斷電狀態,須將斷電掛卡單掛在斷路器上,以便現場工作人員執行工
作、故障設備檢修作業。
四、確實遵守注意斷電或高壓警示標誌以及相關通告規定。
五、 除緊急狀況外只有測試運轉組組長及值班工程師能夠授權電氣人員執行第三軌斷電或送電。
六、斷電作業程序
由於全系統動態整合測試期間,許多測試項目都需電聯車上線測試,因此一般除非有特
別施工作業需要,否則全線軌道、廠站區域大都是在送電狀態,因此在 TCCG 管制之已送電
特定區域,如有施工需要而須斷電,除應依前述說明程序申請進場工作外,也應按照下列程
序提出斷電申請作業:
( 一 ) 斷電申請人應填寫斷電申請表送交 TCCG。
( 二 ) 斷電申請人應出席進場申請協調會,解釋其申請需求。
( 三 ) 若 TCCG 審核同意其斷電申請,會將結果註記於斷電申請表並送回原申請人,即
表示 TCCG 已授權同意斷電。
( 四 ) 所有經審核同意的送斷電申請都應加以記錄留存,並將管制區內送電時段及區段
列入測試運轉通告。
( 五 ) 主變電站(BSS)、牽引變電站(PPSS)、車站變電站(FPSS)的電力切換作業,
均應依 TCCG 簽發之送斷電申請單執行作業,現場就地操作由機電系統標廠商之
供電子系統合格人員執行,遙控操作則由 PWR SCADA 操作員於行控中心執行。
( 六 ) 低壓側(380/220VAC)的切換作業則由相關機電施作單位、斷電申請人、土木廠
商及 TCCG 共同協調後,由土木廠商水電合格人員負責切換斷電。
( 七 ) TCCG 會核發斷電掛卡單予執行斷電人員,為確保安全,取得斷電掛卡單之斷電
操作人員切忌到現場即逕行切換相關斷路器,而應先再次向 TCCG 通報確認,獲
得許可後,方可依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斷電,並將斷電掛卡單掛於已拉出的斷路器
上。
( 八 ) 如於軌道第三軌區執行斷電,亦應在第三軌與負回流軌之間裝設短路裝置
(SCD),如圖 14-4-5,然後施工單位再次確認第三軌處於斷電狀態後(緊急跳
脫站燈號之白燈表示斷電、藍燈為送電中),始可進行相關工作。
( 九 ) 斷電後如需重新送電,必須確定所有斷電掛卡單已交回原核發單位,否則不得簽
發送電命令送電,以免斷電施工作業尚未結束,又發生送電之危險情況。以下圖
14-4-6 為斷電掛卡單圖例。
247